diff --git a/_collections/_columns/2023-08-26-we-are-the-extreme-minority-on-this-land.md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08-26-we-are-the-extreme-minority-on-this-land.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0..dc84d235 --- /dev/null +++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08-26-we-are-the-extreme-minority-on-this-land.md @@ -0,0 +1,67 @@ +--- +layout: post +title : "“我们是这片土地上的极少数”" +author: "维舟" +date : 2023-08-26 12:00:00 +0800 +image : https://i.imgur.com/Oyt39Sn.png +#image_caption: "" +description: "" +--- + +看到一篇文章,杀气腾腾地极力主张那些为日本排放核废水做科普的账号都应被追踪、标记、封杀,必须“毫不留情,绝不手软,抱着宁可杀错也绝不放过的态度”,将这些异议“一个又一个从物理层面彻底剿灭掉”。 + + + +这位作者是一个战狼大V,一个多月前他撰文宣称“乌克兰,离战败已经不远了”,听说现在还躲在贵州的小山村里自我隔离新冠病毒,倒也算得信念坚定。他的这篇新作,发出来不到半小时,阅读量就8000多了。 + +他有一句话说得倒也没错:“中国的舆论环境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这一批垃圾过于宽容。”只不过对于哪些才算“垃圾”,我和他的看法颇有不同。 + +虽然这只是个例,但看看我们的舆论场就知道,像他这样激进但安全,反倒是温和理性的声音生存处境要难得多了。 + +让人不寒而栗的不是他的发言本身,也不是那马上成真,而是有大量的人真心认同这些说法,推荐给我看的朋友因此感叹:“我们这种认知的人,只是这片土地上的极少数人。真的极极少数。” + +说到“认知”,那位战狼大V倒是也在文中说:“认知,认识,人最贵的就是这么个东西,而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最缺的,也正是这么个东西。” + +显然,他并不认为自己欠缺,这就让人好奇,他理解的“认知”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想,那或许是某种“唯一正确的真理”,且碰巧掌握在他本人手中——这是“一元真理观”的信徒常有的幻觉。 + +他的认知有什么问题?简言之,他是结论先行的,没有推导,所有论述都是基于某个前提展开的,但他从来就不会去质疑那个前提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否则不止他的论述,连他整个生活的根基都会地动山摇。从这一点来说,不得不承认,他更能代表国内大多数人的精神状态。 + +这是保守主义的沃土,却是科学主义难以扎根的水泥地。因为一旦认为接受某个前提(例如“核废水是危险的”)且拒绝任何讨论,势必就不会给质疑、反思、推断留出什么余地了,而科学本身作为一种方法,正是需要检验证据、结论开放并进而发出质疑的。或许正因此,他才把“科普”二字看作是“恶臭”的。 + +![image01](https://i.imgur.com/3r1rb7z.png) + +也是基于这一点,我现在对于当下的科普能起到多大作用,抱着谨慎怀疑的态度。现实是:在一个喧嚣的舆论场上,真实的信息和虚假的信息是等价的,并不是你得出一个“科学”的结论,就能被人信从的。 + +你可能会发现,那些能接受这些理念的,原本就已经是同温层的了,而诸如“14亿人的念力,海水倒灌”这样的留言在网上竟有上万人点赞,这让我很难像以往那样保持轻松的心态,将之看作是一幕魔幻现实主义的喜剧。 + +我原本估算这次论战双方的比例大致是3:1(乌克兰战争中挺俄和挺乌就是这个比值),但这次从网上的投票看,恐慌之下反日的,其比例是压倒性的: + +说这些,既不是悲叹,也不是自傲,但这两天翻出自己十二年前写的《中国式生存主义》,确实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让人怀疑这么多年下来,我们这个社会究竟发生了多大的变化。 + +当然,公平地说,这次好歹也有许多人站出来发声、讨论,但或是因为被消声,或是抢盐的画面带来的直观视觉冲击,要说没有一点孤立无援的感觉,那不是真的。 + +我清楚知道自己的处境:从这些年的几次大论战来说,我即便算不上“极少数”,“少数派”是确定无疑的;而在我们社会,当一个少数派,本身就让人有寒意,因为在汉语里,“一小撮”并不只是对数量的描述,还隐含着一种道德指控。 + +这次核废水的争议,我原本并不打算写什么,但昨天忽然有一堆人翻出我之前写的一篇《日本未必都好,但也没那么坏》,私信来骂我: + +![image02](https://i.imgur.com/ETbsivP.png) + +(打码的时候忍不住想,我为什么还要给它们打码?) + +挨骂我也不是一两回了,能这么多年写下来,如果脸皮那么薄,肯定早就坚持不住了。我也不是不知道这个喧嚣的舆论场是什么样,但我原本天真地以为,经历了近几年的折腾,原本好歹应该有点长进。 + +也难怪现在很多人说:“放下科普情结,尊重韭菜命运。”这透露出一种遁世倾向:“达则兼济天下”是不可能的,洁身自好吧!虽然这是一种消极的态度,但至少隐含着一个大抵正确的判断:很多人或许只能被煽动,但无法被说服。 + +当然,我知道,让我们自感是孤立无援的极少数,这本身或许就是他们的目的之一,说不定是主要目的,因为这就是我们舆论场上的潜规则:一些人张牙舞爪,使用语言暴力,不成比例地占据舆论空间,造成一种绝对多数的印象,而将异议都挤压到角落里去。 + +之前看《自由的声音》,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在19世纪的法国,各派知识分子,无论是自由派、保守派还是保皇派,他们至少有一点达成共识,那就是捍卫各自说话的权利。这乍看没什么特别,但对比下就会感慨,因为在我们这里,盛行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 +按照滕尼斯的洞见,在一个真正的共同体内,没有任何反思、批判或试验的动力——想必,就算存在这样的异端,也会被压抑,因为那将威胁到共同体内在的紧密一致。 + +这就是我们的现实:不同的声音被限制在私人的表达形式上,除了少许“执拗的低音”和嬉笑怒骂,就是一片沉默。真正严肃的讨论已经很难看到,现在可能最具杀伤力的倒是一些正话反说、玩世不恭的梗,诸如这样:“抢盐证明了我国仍是适合电信诈骗肥沃的宝地。”“我妈成了日本排放核废水的第一个受害者:她在抢盐回家的路上被车撞了。” + +我发现,很多人已经对“未来是可以改变的”这一点不抱信心,没有什么能证明历史一定是线性进步的。翁贝托·艾柯说过这么一句话:“历史是慢悠悠、黏糊糊的,我们需要铭记的一点就是:明天的灾难是在今天萌芽和成熟起来的。”可想而知,对一个庞大的国家来说,转身就更慢了。 + +在历史的洪流中,身为个体的我们,都太渺小了,连我们脚下所站立的礁石,也可能随时被淹没,此时的呐喊,不知道引来的是船队还是鲨鱼,但我想,历史将证明,这并不是无用的坚持。 + + \ No newline at end of file diff --git a/_collections/_columns/2023-08-31-philosophie-terminales-the-respect-and-understanding.md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08-31-philosophie-terminales-the-respect-and-understanding.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0..71d8c264 --- /dev/null +++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08-31-philosophie-terminales-the-respect-and-understanding.md @@ -0,0 +1,116 @@ +--- +layout: post +title : "尊重與理解" +author: "arandomguy" +date : 2023-08-31 12:00:00 +0800 +image : https://i.imgur.com/BYm7Sn2.png +#image_caption: "" +description: "個人閱讀心得記錄,有很多個人想法。" +--- + +### 國家是否是思想自由的保障? + +#### 1、國家的目的是保障自由 + +國家必須在不干擾共秩序的前提下,承擔保護思想自由的責任。國家肩負教育的責任,必須建立一個使人得以學習自我思考的環境。 + + + +> 國家不能禁止自由思考 + +> #### 巴魯赫‧史賓諾沙《神學政治論》 + +> 「凡企圖以法律解決一切的人,必將加重惡習,而非導正惡習。我們無法禁止這些惡習的存在,即便惡習常讓人遺憾,也應該要容許惡習存在。多少罪惡源自於奢侈、忌妒、貪婪與酗酒等類似的衝動?人們會容忍,是因為他們知道,儘管這些都是惡習,但不會透過法律來禁止。而意見表達自由本身是一種德行,不但應獲允許,還不得受到壓制。…就算言論自由可以受到壓制,也就算人們在未獲君王同意前不敢表達自己的意見,而導致人民處於受支配狀態,君王也不可能要人民如他所想的一樣來思考。若真如此,必然會造成如下結果:人們是有意見的,但是每天心所想與口所講的都背道而馳,國家最要緊的誠信因此崩壞。鼓勵令人憎恨的阿諛諂媚與背信忘義,使得狡詐當道,並使所有社會關係腐化。…有甚麼比自己認為是對的,卻被視為是犯罪、被打成罪行,更讓人難以忍受?這動搖了人類靈魂中對神的崇敬及對其他人的憐憫。他們會因而憎恨法律,挺身與政府當局最對,他們不會認為這是可恥,反而覺得光榮,因而激起各種叛亂,並做出任何可能的暴力行為。」 + +Q:為什麼言論審查是沒有用也不公平的? + +「人們是有意見的,但是每天心所想與口所講的都背道而馳,國家最要緊的誠信因此崩壞。鼓勵令人憎恨的阿諛諂媚與背信忘義,使得狡詐當道,並使所有社會關係腐化。」 + +Q:當國家抨擊宗教信仰或道德觀念,會發生什麼事? + +「他們會因而憎恨法律,挺身與政府當局最對,他們不會認為這是可恥,反而覺得光榮,因而激起各種叛亂,並做出任何可能的暴力行為。」 + +> 批判性評論要能增進公共討論 + +> #### 依曼努爾‧康德《判斷力批判》 + +> 「理性的公開運用必須在任何時候都是自由的,而唯有這種運用才能夠在人群中實現啟蒙:但理性的私人運用往往可以嚴加限制,而不至於特別阻礙啟蒙的進步。但是我所謂的對其自身理性的「公開運用」,是指做為學者的某人在面對讀者世界全體公眾時,就其理性所做的運用。至於我們委任他擔任某依公職或職務,他對理性的運用,我稱為「私人運用」。於是,許多涉及群體利益的事物,必須要有某些機制,藉由這機制,群體內的部分成員只需被動行事,以便政府引導他們…為公共目地而服務,或至少使他們不去破壞這些目的。在這種情形下,當然不允許理性思考,而是必須服從。不過,只要體制中這部分的人,同時把自己被視為群體的成員,甚至是世界公民社會的成員,在進而以學者身分通過書寫面對本來意義上的公眾,這時他當然可以運用理性思考,而不至於損害他在部分時間以被動成員的身分從事的事務。因此,一個軍官若是受長官之命去做某件事,在服勤之際對於這項命令是否適當或有用大放厥詞,會是非常有害的。他必須服從。但是,若他是以學者的身分評論軍務中的錯誤,並交給公眾評判,人們就沒有理由禁止他。公民不能拒繳所課徵的稅,當他該做繳納時卻對這項義務濫加非議,這種行為甚至可以當作誹謗來懲罰(但這可能引起普遍的反抗)。儘管如此,同一個公民如果是以學者的身分公開評論這類稅賦的不恰當甚至不公義,就不會違反公民的義務。」 + +Q:如何分辨自由的公共使用與私人使用? + +公共使用:做為學者的某人在面對讀者世界全體公眾時,就其理性所做的運用。 + +私人使用:委任他擔任某依公職或職務,他對理性的運用。涉及群體利益的事物,為公共目地而服務。 + +Q:分別舉一個例子。 + +公共使用:軍人受長官命令做某件事。因為軍人的目的涉及群體利益,所以他必須服從命令。 + +私人使用:學者評論軍中的事務,並交給公眾評判。簡單來說就「非公職」吧? + +#### 我的想法 + +一開始提到「凡企圖以法律解決一切的人,必將加重惡習,而非導正惡習。」讓我覺得有點奇怪,難道不是應該用法律來導正人們的行為嗎?繼續看下去就稍微有點理解。 + +首先惡習無論如何都會存在,先認知到這點。然後如果是透過法律強制規範人們,比如限制言論自由、思想自由等,可能會因為永無止境的壓制,而造成過度的反彈,激起叛亂、革命等。導正人們的行為通常需要更多的方法,包括教育、道德教育、個人意識的提升等。法律確實可以在這些方面發揮作用,但單靠法律可能不足以解決複雜的社會和道德問題。 + +引用內容提到「不但應獲允許,還不得受到壓制」,應獲允許,不得壓制? + +雖然我明白壓制會有反彈,但對於那些惡習…我們應該認同嗎?或許不是「認同」,而是「認知」,或書中用的「允許」?只是知道它存在,接受它存在,但不認同它,這樣嗎? + +第二段簡單來說,如果自己做的事情影響公眾事務,那就相信長官的抉擇,不要廢話太多。 + +過去好像就是如此,但現在似乎在鼓勵下屬多表達意見。之前聽podcast,說美軍現在不是〝長官說了算〞,而是如果不合理,那下屬可以、也有責任提出看法。 + +第二段的康德是1724-1804年,兩百多年前的人,所以…時代在改變吧? + +#### 2、公共辯論以保障民主 + +> 相互理解與意見表達 + +> #### 尤爾根‧哈伯瑪斯《自然主義與宗教、民主的挑戰》 + +> 「自由的國家在實現宗教與政治的制度性分離時,不能因此就將這種分離變成一種負擔,讓具有宗教信仰的公民在精神上與心理上無法承受。誠然,國家必須期待具有宗教信仰的公民接受並承認統治權力的運作應保持世界觀中立的原則。…具有宗教信仰的公民,可以既肯認這個「制度性的翻譯保留條件」,同時又不至於讓個人的身分認同——在參與公共討論時——面臨必須把「公共的」與「私人的」部分撕裂的處境。」 + +這段大概在說「為了不偏袒某個宗教,國家必須要做到政教分離。而有信仰的公民,在參與公共討論時,可以保持自己的信仰,也需要做到〝客觀的〞參與公共討論」。 + +> 烏托邦不只一種 + +> #### 羅伯特‧諾奇克《無政府主義、國家與烏托邦》 + +> 「烏托邦是由一串烏托邦的網路形成的,人們在此能夠自由結合,在一個理想的社群中,追求或嘗試實現生命中的自我目標。沒有人可以拿自己的烏托邦理想來強迫他人。…最小限度功能的國家將我們視為不可侵犯的個人,不能被他人當作手段、工具、被利用之物或資源。國家必須將我們當作擁有個人權利的人,這表示我們擁有尊嚴。尊重我們,並尊重我們的權利,使得我們都能夠各自或與我們所選擇的那些人,在可以達到的條件下,在跟我們擁有相同尊嚴的他人的自願協助下,選擇我們的生活,並實踐計畫,以及我們自己的構想。國家或是群體,對於以上所言,豈能踰越,豈能輕慢。」 + +Q:哪些社群使人錯認為他們提供了「世上最好的」給其成員? + +烏托邦應該是要由一串烏托邦網路形成,即表示每個人的烏托邦都是烏托邦,而且每個人也都尊重他人的烏托邦。如果會有「我的烏托邦才是最好的烏托邦」,或「你的烏托邦不是烏托邦」,這種則是像這問題所提「錯認世上最好」。 + +Q:共同的烏托邦能推動個人自由嗎? + +「國家必須將我們當作擁有個人權利的人,這表示我們擁有尊嚴。尊重我們,並尊重我們的權利,使得我們都能夠各自或與我們所選擇的那些人,在可以達到的條件下,在跟我們擁有相同尊嚴的他人的自願協助下,選擇我們的生活,並實踐計畫,以及我們自己的構想。」 +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從國家到個人,每個人都尊重彼此,都能夠自由的做自己想做、要做的事,那這種烏托邦或許真的可以實現〝自由〞。 + +#### 我的想法 + +這段主要在說社會有很多不同聲音,不管對象的信仰、性別、出身、種族、性向等等,所有人都應當尊重他人的意見。 + +第二段稍微講到現代社會有許多專家或宗教等權威的影響,公共生活可能受到限制,民眾的政治選擇和辯論空間也可能受到侷限,沒有自己的想法。一開始有提到「國家有保障與教育人民思考的環境」,確保公民能夠自由的參與政治過程,而不被特定意見或權威的影響。 + + +### 「國家是否是思想自由的保障?」總結 + +如果國家試圖控制人民的宗教或思想,最終將導致叛亂,做出任何可能的暴力行為。所以國家必須保障人民的思想、信仰自由,並且建立一個所有人都有發言權、尊重不同意見的環境。 + +書是在自由、民主的價值下寫的,所以對於國家的定義也就會是「國家保障自由、民主」。但如果提倡的不是自由、民主,而是權威、服從,那對於國家的定義就會是「國家擁有絕對的權力,人民必須服從國家」。所以我在看的時候,有時候會在想極權主義會如何定義這個問題?極權主義是否也會對這類的問題感興趣?還是就是使用權力,將其他聲音剷除,只留一個聲音? + +當出現一個不同的聲音,可以叫對方閉嘴,但思想並不會因此消失,可能會因被閉嘴而更激進,也有可能就真的完全消失。但真的可能完全消失嗎?叫對方不要想某個東西,不就是在叫對方去想那個東西嗎..?我想問題應該是「如何改變想法?」 + +該如何改變想法呢…? + +一瞬間我覺得這問題很簡單,就閱讀、吸收各種不同資訊,想法自然而然就會改變。但這世界上真的存在「非常堅信對於自己所相信的東西」這種人,就算提出不同看法、資訊,對象都不會改變自己的想法…。 + +所以…該如何改變想法呢? + +hmm… + + \ No newline at end of file diff --git a/_collections/_columns/2023-09-02-trial-for-47-hk-democrat-case-of-primary-elections-wk29.md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09-02-trial-for-47-hk-democrat-case-of-primary-elections-wk29.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0..6ce43b4c --- /dev/null +++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09-02-trial-for-47-hk-democrat-case-of-primary-elections-wk29.md @@ -0,0 +1,51 @@ +--- +layout: post +title : "香港民主派47人初選案審訊第廿九周" +author: "《獨媒》" +date : 2023-09-02 12:00:00 +0800 +image : https://i.imgur.com/IQyGcZ4.png +#image_caption: "" +description: "" +--- + +#### 控辯雙方舉證完畢 暫定11.27結案陳詞 + + +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進入審訊第二十九周。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本周完成作供,強調一直想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而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的手段;余又形容每個議員為獨立個體,無法迫人聯手否決。 + +余完成作供後,辯方案情亦告完結,法官暫定押至11月27日讓控辯雙方進行口頭結案陳詞,料需時兩至三周,雙方並分別須於10月初及11月初提交書面陳詞。法官亦指,若屆時與《蘋果日報》案撞期,《蘋果》案可再押後;而本案押後期間或會處理認罪被告的案情爭議,但不會處理求情。 + +![image01](https://i.imgur.com/8zqk4tI.png) +▲ 余慧明(資料圖片) + + +### 首提堂至開審歷時近兩年 4認罪被告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 +民主派初選於2020年7月舉行,其後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舉行,47人於2021年1月6日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47人同年2月28日被要求提早報到,終被落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指他們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等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 +47人於3月1日首度提堂,經歷6次提訊日及多次提堂後於2022年7月正式交付高院,當中共31人認罪,包括組織者戴耀廷和區諾軒,及參加初選的黃之鋒、楊岳橋、譚文豪、岑敖暉、朱凱廸等,另16人不認罪受審。當中僅13人獲准保釋。 + +案件今年2月6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原定審期90天,惟至今歷時近7個月,至審訊第115天才完成辯方案情。回顧整場審訊,認罪的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4人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控方亦傳召在新西協調會議拍片的匿名證人X先生作供。其後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及中段陳詞,法官裁定所有被告表證成立。除吳政亨、楊雪盈、黃碧雲、林卓廷、梁國雄和柯耀林外,其餘10人均出庭作供,吳及柯則傳辯方證人。 + +![image02](https://i.imgur.com/CzxbPDo.png) + + +### 原定審期90日、延至115日方完成辯方案情 + +統計審訊各部分所花時間,控方案情花了共58日,當中讀出開案陳詞4日、區諾軒作供24日、趙家賢17日、鍾錦麟3日、匿名證人X先生1日、林景楠1日,控方亦應辯方要求傳召警員及選舉主任作盤問。其後「共謀者原則」的陳詞及裁決佔4日,法官裁定該原則不適用於《國安法》前的言行;之後何桂藍、林卓廷等4被告申請毋須答辯,爭議被告行為不構成「非法手段」,法官終裁定所有被告表證成立,佔2日。 + +辯方案情則用了51日,當中參選港島的鄭達鴻、彭卓棋分別作供7日和4日;九西的何啟明、劉偉聰各花4日和2日;九東的施德來作供4日;新東的何桂藍、陳志全和鄒家成各花10日、3日和6日;超區的李予信花4日;衞生服務界余慧明花4日。至於被指為組織者、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政亨,傳召3名證人將其受訪錄音及電郵呈堂,用了2日;參選新東的柯耀林傳召選舉經理,作供3日。 + + +### 32人至結案已還柙近2年8個月 + +案件現暫定11月27日進行口頭結案陳詞,料法庭將押後裁決,並連同其餘31名認罪被告進行求情和判刑,意味屆時本案32名被告已還柙近2年8個月。 + +本案不認罪的16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及吳政亨。其中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吳政亨6人不獲准保釋,分別還柙逾23至30個月。 + +認罪的31人,則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伍健偉及林景楠。認罪被告中,僅呂智恆、林景楠和黃子悅獲保釋,惟黃另涉理大衝突案,承認暴動判囚37個月。 + +案件編號:HCCC69/2022 + + \ No newline at end of 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