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8b1fb862d0df65e14e7517d498c943d94bb7c4c8 Mon Sep 17 00:00:00 2001 From: hokoi Date: Mon, 28 Aug 2023 00:09:17 +0000 Subject: [PATCH] C2: Add HKers articles, 0x20 Aug.28 --- ...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0.md | 208 ++++++++++++++++++ ...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1.md | 122 ++++++++++ ...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2.md | 126 +++++++++++ ...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3.md | 148 +++++++++++++ ...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4.md | 157 +++++++++++++ 5 files changed, 761 insertions(+) create mode 100644 _collections/_hkers/2023-08-07-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0.md create mode 100644 _collections/_hkers/2023-08-08-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1.md create mode 100644 _collections/_hkers/2023-08-09-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2.md create mode 100644 _collections/_hkers/2023-08-10-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3.md create mode 1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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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踏入審訊第100天。鄒家成今就「墨落無悔」聲明作供,表示戴耀廷2020年6月9日記者會宣布參選人毋須簽文件以免製造「DQ紅書」,是他和張可森、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的「導火線」,他質疑戴做法「有冇咁兒戲」、是「退縮」表現,望透過聲明展現抗爭意志、防範初選落敗者繼續參選,而參選人是自願簽署,自行承擔DQ風險。鄒又指,「墨落」並無約束力,如簽署者反悔發起人「咩都做唔到」,但聲明面向公眾,故如違承諾「要接受問責嘅對象都係選民」。 + +鄒並指,「墨落聲明」的結構是由他制定,再由張可森草擬,當中談及會運用否決權的字句是來自戴耀廷在新東協調會議上的說法。惟鄒強調,該點雖會上有討論,但無達成共識、亦非初選協調會議共識,而參選人簽署「墨落」後,是就「墨落」所寫聲明形成表面共識,但無提倡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 +#### 鄒稱戴耀廷宣布參選人毋須簽文件 為他與張可森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導火線 + +參選新界東的鄒家成今繼續作供,步入法庭後向旁聽席微笑揮手。鄒在大律師陳世傑主問下表示,無收過「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的文件。法官李運騰關注文件提及「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問新東是否有協議使用「會運用」,鄒不同意。 + +辯方續就「墨落無悔」發問,鄒家成表示,理解戴耀廷6月9日記者會表示毋須參選人簽文件,因不想製造一個「DQ紅書」予藉口行政機關DQ候選人,而「我認為6月9號個記招,係一條導火線,令到我同埋另外兩位,即係張可森同埋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 + +![image02](https://i.imgur.com/71R4upX.png) +▲ 戴耀廷(資料圖片) + +#### 鄒質疑戴耀廷決定「有冇咁兒戲」、「係一個退縮」 + +鄒續指,他約於6月10日中午才從網媒得知戴耀廷曾於6月9日召記者會,當時他有兩個想法,首先戴在協調會上一直表示,能達成共識的項目「會變成一份文件畀參選人簽署」,亦是他接收到的訊息,但戴在無通知過參選人的情況下,突然開記招指不需要簽署文件,「我就覺得:有冇咁兒戲呀?」 + +鄒續指,其次是戴耀廷稱不想製造「DQ紅書」,但鄒認為據2016年選舉經驗,DQ紅線應是「主張香港獨立」,但協調會上無討論與港獨有關,「所以我唔明驚啲乜嘢」。鄒並指,「如果係因為一啲消息人士去施壓又好、定唔知點樣啦,而選擇突然宣布唔需要簽署文件呢,係一個退縮。」 + +#### 鄒稱先後聯絡張可森梁晃維 表示「要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 + +鄒家成續指當時約為下午3時,「我記得我係先同張可森聯絡」,分享上述想法,張有看記招亦同意其想法,鄒續指「要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張同意;鄒其後再聯絡梁晃維說相同的話,梁也同意,三人遂開設一個 Telegram 群組討論。 + +![image03](https://i.imgur.com/EQlFcM5.png) +▲ 左起:張可森、鄒家成、梁晃維(資料圖片) + +法官關注,為何鄒家成會聯絡參選新界西的張可森,鄒指他大概4月時已認識張可森和參選港島的梁晃維,「我哋見過面、傾過偈,覺得幾啱傾」;至於為何要找其他區的參選人,「其實冇諗咁多嘅嗰一刻」。鄒並同意法官陳仲衡指,他是為整個初選、而非只是其選區做一些事情。 + +#### 鄒稱聲明自願簽署無約束力 如違承諾接受問責對象是選民 + +鄒續指,三人很快決定要發起一個網絡聲明,主要有三個目的:一,向公眾展現抗爭意志;二,防範其他人初選落敗都繼續參加官方選舉;三,「呢份聲明係比大家自願去簽嘅,咁就由得其他參選人自行去承擔返可能會被DQ嘅風險」,這亦是回應戴耀廷6月9日記招的擔憂。陳世傑問,該聲明是一份聲明抑或協議?鄒答「佢只係一個聲明」,如人們同意就可選擇簽署,他一度指「情況類似民建聯喺街頭搞一個簽名活動咁樣」,惟法官指不感興趣。 + +鄒並指,「墨落無悔」是一份「無約束力」的聲明,「事實上佢簽完『墨落無悔』,佢最後係反悔嘅話,其實我哋三位發起人,咩都做唔到。」法官陳仲衡指,但聲明提到「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鄒同意,指「墨落」是一份「面向公眾」的聲明,「如果參選人違反承諾,佢要接受問責嘅對象都係選民。」 + +#### 鄒稱三人討論約一小時後 由張可森執筆起草 + +就「墨落無悔」的草擬過程,鄒家成解釋「負責執筆起草嗰個,係張可森」,而張正式草擬前三人曾討論了約一小時,張約於4時開始「閉門草擬」,草擬途中遇到問題也會再問,最終他們6時半左右收到初稿,三人修改一次後,接近8時完成最終版本。 + +鄒並指,3人一早決定晚上9時發文,並於8至9時期間嘗試分別私下將「墨落」的最終版本發給他們認識的參選人。鄒解釋,此做法一來「純粹禮貌上,早少少通知我哋認識嘅參選人」,二來亦因「正式出街嗰一刻,我哋都想多返少少人名喺呢度,唔係淨係得我哋三個」,而他們只是通知而非諮詢他們意見。 + +#### 鄒稱發布「墨落」前曾各自通知非同區參選人 + +鄒續指,他只曾將聲明發給黃子悅,解釋「只係因為我電話有佢 number 啫,冇咩特別」,他並不知道張和梁分別私下發給誰。鄒並指當時向黃指聲明於9時會「正式出街」,問黃有否興趣簽署,黃說「好」。 + +法官關注,為何參選新東的鄒,會聯絡參選新西的黃子悅,問鄒沒有其他新東候選人的聯絡電話嗎?鄒指,三人事前已表示不想將聲明私下發給同區參選人,「因為始終覺得好似係同區嘅競爭者,咁就唔想好似私底下 send 畀你好似教你點樣選舉咁樣」,形容是「刻意安排」。鄒並指就其他新東參選人,「如果我話係咪要搵佢哋搵唔到呢,唔係」,但當時無特意將新東參選人加入電話簿。鄒並在法官追問下指,三人就聯絡其他人沒有分工,「只係避免 send 畀自己同區。」 + +鄒重申,不記得張可森和梁晃維聯絡了什麼人,而他們各自聯絡參選人後將收集到的名字整合,並於9時一起在 Facebook 發布,但聲明發布時有多少名字他「真係唔記得」,不過連同三人在內「應該係10個內」。鄒亦指沒有指示過其他人要在自己 Facebook 發布,供他們自行考慮。 + +#### 鄒供述簽署流程 包括在Google Doc加名及聯絡發起人 + +就「墨落無悔」加名的方法,鄒家成解釋,當時「反應都叫做幾踴躍,啲名都好亂」,故他於6月10日晚或11日早上曾開設一個所有人都可以編輯的「Google doc」檔案,讓自己整理名單,而張可森和梁晃維有向其他人私下發布該文件的連結,他亦會「隨緣」在 Facebook 看有沒有人發布聲明,並更新「Google Doc」的名單,間中就會按名單編輯 Facebook 的帖文。 + +法官陳慶偉問,為何聲明最底有「*如希望參與聯署,請聯絡鄒家成/張可森/梁晃維」一句,鄒答:「咁搞得一個公開嘅聲明,都叫做打開門做生意,咁就梗係想越多人簽越好啦,因為個目的係要展現抗爭意志啊嘛。」鄒同意,除上述兩方法,亦可透過聯絡發起人簽署,當時亦有人私下 Facebook inbox 他表示想加名,但並非參加初選的人。 + +#### 鄒稱「墨落」是以五區為基礎的聲明 曾獲張可森和梁晃維提供九西九東資訊 + +而就「墨落無悔」的內容,鄒家成表明「『墨落無悔』個結構,係我制定嘅」,即包括第一至四段和兩點聲明,但不包括第五段。鄒其後就聲明內容解釋,就「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鄒稱是指五個地區的初選協調會議,「『墨落無悔』係一份以五區作為基礎嘅聲明。」至於「共同綱領」,鄒指是五區協調會議上的「議程(agenda)」,即協調會議上「所有傾過嘅項目」,但不一定有取得共識。 + +法官關注,聲明發起人只來自3個選區,他們如何得知其他區都有討論同樣的綱領?鄒指三人有各自分享自己區協調會議的情況,而九西的資訊由張可森提供,但不知道他聯絡誰,而張可森或梁晃維亦有告知他九東的資訊,但他不記得是誰說。 + +#### 鄒稱協調會議共識包括辦初選等4點 惟亦有未達共識項目、存「差異」 + +被問協調會議達成什麼共識,鄒指有4點:辦初選、辦初選論壇、以靈童制為替補機制、及「贏咗有得選、輸咗冇得選」。法官陳慶偉問,最後一點即與「墨落」的第二點聲明「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一樣?鄒指「唔完全一樣」,指前者是「棄選機制」其中一個分支,另一分支是目標議席。 + +而就聲明「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一句提到的「差異」,鄒解釋「喺初選協調會議上面,大家係有啲爭拗嘅」,可理解為在討論「墨落無悔」一刻「暫時未有共識嘅項目」。 + +#### 鄒稱兩點聲明為「焦點所在」、引張可森稱「畫龍點睛」處在向選民交代 + +至於「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一句,鄒解釋是一個「過渡句」,「根據張可森嘅講法,佢係話想產生一種承上啟下,同埋畫龍點睛嘅作用」,林卓廷、陳志全和施德來等發笑。 + +李運騰問,是否即想令讀者注意到該句之後出現的兩點聲明為重點?鄒同意,亦同意因此聲明標題為「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鄒並指,該兩點「當然係聲明嘅焦點所在」、「當然係聲明嘅重點」,而據張可森的說法,「嗰個畫龍點睛嘅精要之處,在於向選民交代。」 + +#### 鄒稱「墨落」會運用否決權一句非協調會議共識 + +李運騰問,若協調會議的共識只是鄒家成所說的4點,究竟有什麼爭議(controversial)令戴耀廷不想人簽署有該些共識的文件?並笑指戴也宣布了會有初選、之後也會有論壇直播、「贏咗有得選」亦是協調根本概念,該4點有什麼如此秘密(secretive)或具爭議性,令戴不想簽文件? + +鄒家成回應,看到6月9日記招後「的確係有少少詫異嘅」,他亦不清楚各區達成了什麼共識。但就「墨落」第一點聲明:「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他指並非共識,舉例戴在新東會議只表達他個人對五大訴求的看法,但並非大家「真係 round 一圈」去討論的議題。 + +#### 鄒稱戴耀廷新東會上重複否決權句子 自己憑記憶寫予張可森草擬「墨落」 + +鄒並指,就「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這一部分字眼,「係我喺 Telegram 打(字)畀張可森嘅」;至於之後「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的部分,他則不知道,應是張自己寫,但他們曾討論五大訴求的內容。 + +法官李運騰續展示新界西的協議文件,指會運用否決權一句與「墨落」幾乎一樣。鄒同意兩者有相似之處,並解釋戴耀廷有在第二次協調會議讀出該句。法官關注李運騰是從文件讀出、抑或是憑記憶讀出,惟鄒沒有正面回應,並指不記得當時有否抄低整句句子,但該句在協調會議有重複數次,他是「憑記憶打返出嚟畀張可森去寫呢句嘅」。 + +#### 官主動展示新東及新西協議文件 稱與「墨落」字句一致、問是否巧合 + +李運騰笑着問,會上重複的次數足以令他記清楚該句?鄒說「其實呢句好好記㗎」,後答「係」。李亦問,因此該段其實是受戴耀廷影響,即鄒是跟隨戴的說法?鄒指戴耀廷讀出該句時有提到「積極」,但他就根據新東爭拗改為「會」。 + +李運騰再要求展示新東協議文件,用字為「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問「墨落」出現相似句子,是否只是巧合?鄒重申「墨落」用「會運用」是他在第二次新東協調會議的動議,因此「未必稱得上為巧合,而係嚟自我嘅經驗」。 + +#### 鄒稱「墨落」聲明起源並非共識、簽署後是就「墨落」聲明形成共識 + +辯方問,因此鄒家成是將一些並無達成共識的內容放進聲明?鄒說「我的確係想推銷聲明裡面第一點」,重申目的是聲明所列「為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 + +李運騰指但那會減低彈性,因戴耀廷曾稱加入「積極」是為保留彈性。鄒指戴無特別提「係唔係想保持彈性」,只提到意思是「可以否決、可以唔否決」。李指那正是彈性,鄒即說:「可以否決可以唔否決嘅話,咁我唔知寫嚟做乜嘢。」李運騰笑指他同意,並指因此鄒是想展示抗爭意志,望用最清楚的寫法,避免模棱兩可?鄒同意。 + +鄒再同意,就運用否決權的第一點聲明會上有討論,但沒有達成共識,強調「墨落無悔」聲明起源並非來自共識,「當有人同意兩點聲明,佢簽署之後,我哋就會形成一個表面上嘅共識,就係有某一個數量嘅人同意呢兩點。」 + +#### 鄒不同意「墨落無悔」向組織者施壓、重申無提倡無差別否決財案 + +陳世傑問,而鄒是想將聲明通知組織者?李運騰亦問,鄒是想透過聲明的簽署人數,向組織者施壓?鄒不同意,並同意李運騰指聲明是面向公眾,無意向組織者施壓。不過鄒亦同意,之後曾將聲明及簽署人數發給組織者,陳問是想讓組織者知道情況?鄒說「呢個係之後嘅事」。 + +就鄒早前供稱,會以五大訴求為「唯一優先標準」審視預算案,他今同意認為議員的責任是爭取五大訴求,而以五大訴求為審視預算案的基礎,亦是恰當履行議員職責。鄒亦指,他在「墨落」並無提倡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亦對簽署者沒有任何約束性。 + + +![image04](https://i.imgur.com/rtPh4uq.png) +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踏入審訊第100天。鄒家成繼續作供,表示與發起「墨落無悔」聲明的張可森和梁晃維均不相信「35+」,而初選意義是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代議士,「墨落」與「35+」無關,只是將參選人政治理念帶到選民面前,展示抗爭意志。鄒又提及,有三類人表面主張35+有可能,包括明知35+不可能但仍「販賣假希望」的「政棍」、覺得35+有可能的天真理想主義者、及覺得35+無可能,但有政治勇氣和承擔望讓全世界知道,無論如何努力「當權者係唔會畀民主派攞到35+」。 + +鄒又表示,曾聽聞不少傳統泛民要求戴耀廷勿要大家簽文件,認為戴稱毋須簽文件是來自傳統泛民意思;而他直至收到審訊文件夾前無聽過「攬炒十步」,並理解「攬炒」為「側重於自我犧牲」的態度,從不是禁忌,反而很常見,「有權勢者打壓無權勢者,有反抗,就會形成『攬炒』」,而攬炒目的是拉近雙方政治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 + +#### 鄒稱「墨落」並無以「35+」作為前提、遵守棄選機制不代表能取「35+」 + +鄒家成續就「墨落無悔」聲明作供,他今早供稱發起聲明為展示抗爭意志,惟並無約束力。鄒下午被問及聲明與「35+」的關係,他同意「35+計劃」目的是取得立會過半,但「墨落無悔」並沒有以「35+」作為前提。法官陳仲衡指,但就聲明支持度不足須停止選舉工程的一點,與「35+計劃」很有關。鄒不同意有很大關係,指棄選機制概念的確來自「35+計劃」,但參選人遵守不代表會取得「35+」。 + +鄒重申,「墨落」的主要目的是「為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法官李運騰即質疑,棄選機制與「抗爭意志」無關。鄒承認兩者的確無直接關係,放在聲明是因認為這是初選的「基本邏輯」,以保障出線者勝出的機會。 + +#### 鄒稱發起人俱不信「35+」、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代議士方為初選意義 + +李運騰續指,留意到鄒將「35+計劃」和「初選」進行區分,鄒同意,並同意初選是「35+計劃」的一部分,而35+計劃「只係一個名嚟㗎啫」,「35+」代表議席的目標、亦是組織者想達到的目標,但這不是他的目標,並強調「個議席目標點樣決定,唔會影響到初選個意義」。 + +大律師陳世傑續問,那初選是否用來達到「35+」的手段?鄒指「個人認為唔係」,指「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嘅代議士,先係(初選)最大嘅意義」,同意其看法與組織者不同。 + +#### 鄒稱聲明將參選人政治理念帶到選民前競爭、惟不知其他簽署者動機 + +法官李運騰問及,因此無論「35+」或「35-」,對鄒家成來說也是沒有分別,他仍然會繼續發起「墨落無悔」?鄒回應,「基本上我哋三位發起人,都唔相信35+」,而正因他們對未來議會想像都是「35-」,在此前提下,他們認為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的代議士才是比較「合情合理」和「實際可行」,並覺得要用一些方法向選民展現抗爭意志,「將參選人嘅政治理念,帶去選民面前競爭」。 + +李運騰笑言,而結果是差不多所有人都有簽署聲明。鄒續指,「墨落」是初選競選時其中一個有爭拗的議題,「其他簽署人簽嘅動機係咩,我的確唔知」,「我哋三個做嘅嘢就係提供一個聲明畀大家去簽署,佢哋點樣用呢個聲明,我哋亦都唔知。」 + +#### 鄒稱表面對35+積極有三類人 包括明知不可能仍「販賣假希望」 + +鄒家成其後在法官追問下重申,以他對張可森和梁晃維的認識,他們3人均不相信「35+」。李運騰笑言,似乎有很多參與者均不相信35+,那鄒協調會上聽過人向戴耀廷稱35+是不可能、或說戴天真嗎? + +鄒說沒有,並主動表示認為對35+採取「比較積極」態度的人,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明知35+冇可能,但佢不停去講35+,然之後講35+之後,好似民主會立即降臨咁樣」,鄒並指曾於傳單和街站形容該些人「販賣假希望」。 + +而第二類人「可能真係覺得35+有可能嘅,帶住一絲嘅希望睇吓可唔可以搵到一個攞到35+嘅機會」,鄒認為他們「類似一種帶一點天真嘅理想主義者」,但當時沒有直接這樣說過。 + +至於第三類人,鄒指是「有一啲嘅政治嘅勇氣或者政治嘅承擔」,認為他們「覺得35+係冇可能,但佢哋都會盡力去完成呢個任務,目的其實係想話畀全世界知道,無論我哋點樣努力都好,當權者都係唔會比我哋攞到35+」,亦即「撕破假象嘅表面」。鄒並指他是因應第一類人而有自己的主張。李運騰問,所以他將自己視為第三類人?鄒說:「我係第四類人」,即引來哄堂大笑,惟鄒欲再解釋時被法官打斷。 + +#### 官追問時着鄒想清楚 鄒自言「諗得好清楚」、並稱「墨落」與「35+」無關 + +法官陳慶偉要求鄒再想清楚共有多少類人,鄒笑言「其實數唔晒嘅」,因每個小區也可產生一類人,並指頭三類「表面上都會主張35+係有可能」,惟陳慶偉指不是,指頭一類人是認為35+不可能但「販賣假希望」,而「假希望」即是不真實的。鄒苦笑說:「我知、我知……我明呀,我啱啱所講嗰三類人……」 + +惟陳慶偉打斷說:「聽着,想清楚」,鄒說:「我諗得好清楚㗎喇。」陳再說:「因為我不想你現在捏造(make up)證據」,鄒反問:「咁我而家,要點?」旁聽席傳來笑聲,陳遂要求鄒給出最後答案。大律師陳世傑一度問鄒有關第四類人,鄒微笑說「搞掂頭三類先啦」,重申表面上會看到他們主張35+,李運騰問即告訴人35+是可能?鄒說「exactly!」,並指上述純粹是他對他們內在想法的分析。 + +陳慶偉其後說,鄒是指第一大組可分成三個小組,而他們都是相信35+是可能?鄒兩度重申只是「表面上」。陳追問,即他們是否相信35+是可能?鄒說:「不如我哋掉走個大組啦。」陳說:「聽着,我沒有建立大組,是你建立」,又指「我不想你亂說話和一時衝動(“... say something randomly and at the spur of the moment”)」,並嚴厲說「我再給你多一次機會」。 + +鄒其後再次重複對3類人的看法,並形容首類人「係政棍嚟嘅呢類,我形容呢一類係政棍、販賣假希望嘅政棍」,至於第3類人,鄒重申雖然他們明知35+不可能,但目的是想讓香港人或世界知道,「無論我哋點努力都好,當權者係唔會畀民主派攞到35+。」鄒最後指,「墨落無悔」與35+沒有關係。 + +#### 鄒認為戴耀廷記者會稱毋須簽文件 是來自傳統泛民主派意思 + +辯方其後就約於6月17日後進行、由媒體「Spark」對「墨落無悔」3名發起人的訪問發問。被問到是哪家媒體,鄒指有些模糊,記得是由「張可森搵返嚟」、應是某大學的媒體,張向他和梁晃維稱記者想找他們「講一講『墨落無悔』」,和順便介紹自己和講述政治理念,而訪問中「我哋自說自話,事前冇夾過嘅」。 + +辯方展示謄本,鄒家成在訪問被問為何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時,提及開會時一直指有共同綱領要大家簽署,但在無通知他們情況下就召開記招指不需要簽:「我哋第一個感覺就話我哋要簽返啲嘢喎,唔可以畀泛民主派單方面去撕毀約章……撕毀緊成個香港民族對於未來嘅想像。」鄒解釋是指戴耀廷稱會讓大家簽文件,其後又突然稱「唔畀簽」。 + +法官陳仲衡關注,鄒提及不可讓「泛民」單方面撕毀約章,是不視自己為「泛民」一部分?鄒指此處「泛民」是指「傳統泛民主派」,並指6月9日戴耀廷開記者會前,曾聽聞不少傳統泛民主派約見戴耀廷,並要求戴勿要求大家簽文件,故認為戴記者會所說「其實係嚟自傳統泛民主派嘅意思」。 + +#### 鄒稱部分傳統泛民包括岑子杰批評「墨落」是「夾人」 + +陳世傑續引張可森訪問提及「如果佢哋係可以了解到呢個時代係需要啲咩,係回應到呢個時代要前進嘅方向嘅話,其實你唔會覺我哋係夾你嘅」,被問「夾」是什麼意思,鄒指張當時是回應就「墨落無悔」是「夾緊人」的批評,該些批評來自部分傳統泛民主派,他當時意識到或留意到的是社民連岑子杰。 + +#### 鄒稱「攬炒」為自我犧牲態度、目的拉近雙方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 + +張可森訪問亦提及「攬炒」,陳世傑問鄒對「攬炒」的理解,鄒指「『攬炒』對我嚟講係一種態度、一種側重於自我犧牲嘅態度」,並認為2020年初選要延續這種「攬炒」精神,有兩種具體表現,第一是他早前提及實踐議會內「寸土必爭」,第二是「不惜自我犧牲都要阻止惡法」,即「盡力喺議會裡面阻止」的態度。鄒並認為,上述兩種實踐均是在2020年立法會有機會被政權針對、DQ、追討薪金,而行政機關要付出的代價就是「受到制衡」和「推動唔到佢哋想推動嘅惡法」。 + +鄒又指,「『攬炒』從來都唔係一個禁忌」,而且很常見,舉例勞工向資方提出一些改善工作環境的條件,如加薪或減低工作時數,並表明如資方不改善工作環境就會罷工,鄒認為罷工本身就是「攬炒」。鄒又指,「有權勢者打壓無權勢者,有反抗,就會形成『攬炒』」,並認為「攬炒」目的,就是「拉近雙方嘅政治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 + +#### 鄒稱無看過戴耀廷「攬炒十步」 + +陳世傑問,鄒家成當時留意到戴耀廷提倡「攬炒十步」嗎?鄒說「我冇睇過」,亦不知道戴當時有關「攬炒」的主張。鄒並指,首次聽到「攬炒十步」是在收到審訊文件夾時,陳指是2021年,鄒稱不記得當時是否已收到文件夾。 + +#### 官問張可森梁晃維訪問發言是否代表鄒 鄒:都可以呀 + +法官陳慶偉其後要求播片,被問到為何發起「墨落無悔」,梁晃維提及如初選協議在如此鬆散情況下定下、無確切文件證明大家也同意,實在不能估算初選後各派人會否繼續堅持參與,甚至入議會後是否會履行當初對港人的承諾,而既然戴耀廷不希望令到多人被DQ,「咁就不如我哋作為有意參選人 take up 返嗰個責任。」 + +張可森則表示,「墨落無悔」四字是他所寫,望港人或從政者意識到「我哋有啲嘢根本上係唔同咗」,現時不再是討論政治、妥協的藝術、或一開始說要「攬炒」但「回一回價」又不「攬炒」,現時討論的是「抗爭」,而抗爭是不妥協的藝術,「當你簽咗呢張嘢應承咗嘅時候,你絕對唔可以反悔。」 + +片段播畢後法官陳仲衡問,因三人是一起發起「墨落」,張可森和梁晃維談及為何發起「墨落無悔」的部分,也是代表鄒所說?鄒答:「都可以呀。」陳慶偉亦指,留意到鄒在另外兩人說話時不時點頭,鄒說「我有留意到」。陳續問,那鄒是否不同意他們說法?抑或指他們只是在表達自己意見?鄒回應:「唔會唔同意佢哋嘅諗法。」 + +#### 辯方稱主問大約到一半 + +陳世傑最後問到,鄒訪問提及初選論壇「係唯一一個場地去同泛民主派一個交鋒」,問他為何這樣說,鄒稱因以往也沒試過有一個像初選論壇的平台「畀各門各派嘅人去交流」,而論壇可讓大家就不同政治理念交鋒,繼而尋找民主運動出路。陳仲衡指鄒訪問不是提到「交流」、而是「交鋒」,鄒認為「差唔多啫」,指在論壇語境就是「交鋒」。 + +辯方表示,已完成就「墨落無悔」的盤問,並指現時大約已到主問一半。法官陳慶偉笑言只到一半?李運騰亦關注下一個議題。陳指會問及提名表格、Facebook 帖文、選舉論壇、WhatsApp 群組等,預計星期四或之前完成。 + +案件明天續審,只於下午開庭。散庭時,鄒向親友說:「好鬼攰、真係好鬼攰。」 + +--- + +案件編號:HCCC69/2022 diff --git a/_collections/_hkers/2023-08-08-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1.md b/_collections/_hkers/2023-08-08-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1.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0..a23c2acf --- /dev/null +++ b/_collections/_hkers/2023-08-08-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1.md @@ -0,0 +1,122 @@ +--- +layout: post +title : 【初選47人案・審訊第 101 日】 +author: 獨媒報導 +date : 2023-08-08 12:00:00 +0800 +image : https://i.imgur.com/cu04ZjQ.jpg +#image_caption: "" +description: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excerpt_separator: +--- + +- 《國安法》頒布後一度考慮退出初選 鄒家成哽咽稱「做唔出」、「無法離群眾而去」 + + + +![image01](https://i.imgur.com/sKnJYrG.png) +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8日)踏入審訊第101天。鄒家成繼續作供,表示《國安法》頒布後曾考慮退出初選,因當時與團隊研究條文,判斷參選人最多只因過往言論有機會被捕,而他過往對體制及政府批評較「尖銳」,「香港民族主義」亦可能被扭曲成分裂國家和港獨言論,加上條文「涵蓋範圍好廣、字眼好模糊、刑罰好重」,如「盲人摸象」。惟鄒指他終決定繼續參加初選,庭上哽咽稱:「我發覺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選嘅決定,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鄒續指,當時與團隊重新尋覓參選的意義,認為「繼續參選本身就係一個意義」,他亦商討如何調整競選工程以繼續參選,遂更改選舉口號和單張,將口號由「拒絕殖民 民族抗暴」改為「抗擊暴政 捍衛尊嚴」。 + +此外,就提名表格條款「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鄒指他效忠的是理應能產生憲法應有功能的《基本法》,及「會受憲法約束」和「保障市民大眾權利」的政府。 + +#### 辯方引鄒家成3人向組織者發訊息 鄒稱由團隊成員草擬 + +鄒家成今第3天作供,辯方展示初選組織者 WhatsApp 群組訊息,顯示趙家賢於6月19日曾轉發署名為「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發起人鄒家成、張可森和梁晃維,上款為「致初選籌組平台」的訊息,鄒指由張可森負責發出,由鄒其中一名團隊成員幫手草擬,他負責批准。 + +該訊息提及3人發起聲明已逾一星期,共收到39位以上參與者以個人或政黨名義簽署,意味除民主黨、街工及社民連等外大部分人已簽署。聲明續提及「初選原設共同綱領,有意以『運用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之基本法賦予的立法會權力,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的素人以及政黨因此共同目標而集結,期望以初選方式讓香港選民選出合適的代表披甲上陣。若無此共同綱領,恐怕初選只會淪為議席的『分餅機』。」 + +聲明又指,戴耀廷決定參與者毋須簽署共同綱領後,雖大部分參與者有簽署「墨落」重申堅定立場,但亦有原先出席協調會議的參與者明言杯葛初選。聲明又指協調會議的共識及「墨落無悔」亦包括認同若支持度不足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這是否代表部分拒絕簽署聲明書的參選人可以無視我們早前的共識,甚至無視初選的結果?有見及此,希望初選主辦單位回應。」 + +![image02](https://i.imgur.com/j9zyyLI.png) +▲ 前排左起:趙家賢、戴耀廷、區諾軒(資料圖片) + +#### 鄒稱如無法展現抗爭意志「不如抽籤」、惟重申否決財案非協調共識 + +鄒家成表示,當時着團隊成員按「墨落無悔」原文草擬一段訊息予初選籌組平台,告知他們有多少人已簽署,並就「墨落」的兩點聲明寫一些訊息,但無特別指明如何寫,「我由佢發揮然之後我再睇。」 + +鄒續解釋訊息內容,指「墨落無悔」聲明運用否決權一點是想展現抗爭意志,「我哋認為如果無法向選民展現抗爭意志嘅話,呢個初選就失去一個意義,咁不如抽籤就算啦」,亦是上述恐怕初選只淪為議席「分餅機」的意思。 + +不過法官李運騰關注,「初選原設共同綱領」一段似乎談及已達成共識的事項,鄒不同意,重申在新東並無就運用否決權達成共識;而「共同綱領」指協調會議上「原本傾過嘅嘢」,但不代表有達成共識。 + +#### 鄒稱大黨不簽「墨落」令素人擔心參選無保障 望組織者提供保障 + +至於杯葛初選,鄒指記得當時新西協調會議,有街工的人想杯葛初選。法官陳慶偉問是否因街工認為不能否決有利草根的預算案?鄒說「應該唔係」,指爭議應是街工「好似係想輸咗初選都繼續選官方選舉」。 + +陳世傑續問,訊息是否想向組織者表達應有簽署的協議?鄒不同意,解釋是想發訊息予初選籌組平台,通知他們發起了「墨落」,而較關鍵信息是「墨落」的第二點(「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因當時不少政治素人擔心,部分大黨不簽署甚至公開批評「墨落無悔」,到底是因為運用否決權一點、抑或是因為第二點,即他們初選落敗仍想繼續參加官方選舉。 + +![image03](https://i.imgur.com/RUpiQQp.png) +▲ 2020年6月19日,街工舉行記者會宣佈有意參選立法會,6月29日發佈聲明改為表示不會參選。(資料圖片) + +鄒指這些素人擔心參加初選「好似冇一個保障」,因此發訊息望平台能保障其他參加者。鄒並同意,他與張可森和梁晃維均是政治素人,也有相同擔憂,惟最終組織者並沒有回覆。 + +#### 鄒稱簽署提名表格時無細心留意條款 理解目標為「攞35+」 + +鄒家成確認,於6月20日提交初選提名表格。就表格第二段:「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鄒指理解是新東協調會議達成的共識,亦沒有將「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理解為一份文件。 + +法官陳仲衡追問那他簽署時如何理解,鄒笑指「其實我當時冇細心睇呢句句子,我諗住簽個名就參加初選」,又指「我有留意到有呢句嘢喺度嘅,但我冇細緻去逐粒字睇呢一句」。鄒後在法官追問下指,理解「目標」為「攞35+」。 + +#### 官問提名表格是否對鄒家成回應 鄒稱無將擔憂與提名表格「聯想埋一齊」 + +法官李運騰續提到,鄒家成3人此前發訊息要求組織者保障政治素人的利益,擔心傳統政黨參選人食言、初選落敗仍參加正式選舉,而提名表格第二段,字面上似乎就是回應此關注,問鄒為何不要求組織者澄清該點的意思。 + +![image04](https://i.imgur.com/31U5jsX.png) +▲ 左起:張可森、鄒家成、梁晃維(資料圖片) + +鄒先回應嚴格而言,他們「冇要求佢哋要做一啲嘢去保障我哋,其實只係問吓佢哋,其他人係咪真係想反悔呀咁樣嘅啫」,又指「當時真係冇諗過」問組織者,因覺得部分傳統泛民主派食言「其實都係佢哋嘅事,初選籌組平台其實都好難控制佢哋嘅」,訊息「純粹係表達擔憂嘅啫」。陳仲衡指,但訊息提到望組織者回應,鄒同意,「但係佢哋最後冇回應。」 + +法官陳慶偉指,鄒稱組織者沒有回應,但提名表格第二段可能就是組織者的回應,再問鄒有否問組織者究竟談及什麼「共識」?又指區諾軒提過,如有人問他「目標」的意思,他會指是「共同綱領」文件,並問鄒是否明白。鄒回應:「盡力去理解啦,我理解阿陳慶偉法官你啱啱講嘅嘢,只不過係有人問初選平台嘅人,佢哋就會答啦」,但鄒表示:「我冇將當時關於 WhatsApp 入面個擔憂,同呢個 nomination form 聯想埋一齊, 我的確冇呢個聯想。」 + +鄒又指,即使當時有這個「小擔憂」,即其他參選人落敗或仍繼續參加官方選舉,「其實我都係會繼續參加個初選㗎喇」,而即使他們真的這樣做,「已經係初選完結咗之後嘅事喇,既然係咁,不如到時再算啦」,只是6月中時他覺得要向組織者表達此擔憂。 + +#### 鄒稱效忠理應產生功能的《基本法》、會受憲法約束及保障權利的政府 + +至於提名表格第6點「我特此聲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被問為何認同該點,鄒指《基本法》是香港的憲法,「憲法理應產生嘅功能係約束當權者嘅權力,同埋保障市民大眾嘅權利」,而他認為立法會議員所奉行的精神,與《基本法》理應要產生的功能是吻合,「我效忠嘅係會受憲法約束,同埋會保障市民大眾權利嘅政府。」 + +李運騰問,鄒有否區分《基本法》應該的說法,和實際上的說法(“... what the Basic Law should say or what the Basic Law in fact says”)?鄒指有。李再問,故鄒說擁護《基本法》,是擁護哪種《基本法》?鄒回答:「我覺得《基本法》喺香港嘅實踐係未如理想嘅。」惟陳仲衡即打斷,指問題並非《基本法》的實踐,又嚴厲指:「不要嘗試迴避問題,面對問題並回答,你有足夠的經驗知道你是否在回答我們的問題。(“You are experienced enough to know whether you are answering our question.”)」 + +鄒續回答:「我效忠一本,理應能夠產生憲法理應產生功能嘅《基本法》。擁護又好,效忠又好,我覺得係一個好私人嘅情感,同一個人嘅信仰係有密切嘅關係,你要強化一個信仰……」,惟陳慶偉打斷,指認為已聽夠了,指簡言之鄒是擁護他所相信的《基本法》。 + +#### 鄒稱參選宣言無意圖顛覆政權 官稱帖文不證自明 + +辯方續就鄒家成 Facebook 帖文發問。就6月21日的〈繼承民族意志,掀起反殖浪潮——立法會新界東初選參選宣言〉,鄒解釋主要宣布會參加初選和交代政治理念。陳世傑問他想傳遞什麼訊息,惟法官陳慶偉指不認為需要問(go through that),認為帖文內容不證自明(self-explanatory)。 + +陳世傑續問及「生於九七主權移交之年,自我有記憶以來,就只係不斷見證住香港嘅沉淪同赤化」中「沉淪同赤化」的意思,鄒向法官表示:「法官閣下,我知道你哋未必想我好詳細咁樣解釋呢個參選宣言,我用一個好簡短嘅方式快快趣趣講咗佢好冇呀」,被告席傳來笑聲。 + +陳慶偉笑說他完全明白鄒的聲明,只是辯方大狀問及字詞意思,並指除非字詞是模糊,否則會按字面理解,又指基本上「赤化」就是指「一國一制」、「香港成為中國的一部分」、「香港受共產黨管治」,指「我們全都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 +陳世傑續問,那鄒在帖文中的用字,有沒有意圖顛覆香港或中國政府?鄒說:「不論係呢度用嘅赤化又好、殖民又好,撕破畫皮都好,都沒有呢個意圖。」 + +辯方續展示6月25日帖文〈我只係一個普通香港人〉,指鄒昨提及「攬炒」的意思,並問帖文「同殖民者設計嘅議會制度攬炒到底」一句中,「攬炒到底」的意思與鄒昨提到的有否分別?鄒說「冇分別,『攬炒』同我主張嘅議會抗爭,同剛才嗰篇嘅參選宣言入面嘅『撕破畫皮』,同埋『衝擊體制』一樣意思」。 + +#### 鄒稱《國安法》頒布後曾考慮退出初選 指字眼模糊刑罰重如「盲人摸象」 + +辯方其後展示「35+計劃新東信息發布區」群組紀錄,顯示由6月24日設立,鄒家成同日加入,但於7月2日退出。被問為何退出,鄒指「因為《國安法》頒布之後,我諗過退出初選」,並指基本上是6月30日《國安法》頒布後已「諗緊呢件事」。 + +陳世傑續問鄒做了什麼,鄒說「交代少少個背景啦,可能有少少長」,陳問:「可以簡短嗎?」,庭上傳出笑聲,鄒說「盡力」。鄒續說,6月30日晚擺完最後一個街站後,他返回辦公室,與選舉團隊一起等待《國安法》條文,至晚上11時他們已立即看條文,「我哋研究過《國安法》條例,當時嘅判斷係,參選人最多只係因為過往嘅言論而有機會被捕。」陳世傑指這是鄒的恐懼,陳慶偉說或是鄒的印象,鄒說「可以咁講」。 + +鄒續指,他其後與團隊研究過往發表的言論,覺得過往對於體制和政府的批評都「比較尖銳」,加上當時認為「香港民族主義」有機會被扭曲成「分裂國家」和「港獨」的言論,亦因覺得《國安法》「涵蓋範圍好廣、字眼好模糊、刑罰好重,情況如同盲人摸象」,「所以睇完之後,我一度考慮緊係咪要退出初選。」 + +#### 鄒稱發現根本做不出退選決定 「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 + +陳世傑問那他決定是?鄒家成說:「繼續參加初選。咁中間發生嘅嘢我唔詳細去講,主要就係處理完情緒之後,恢復咗思緒……」,說罷微微低頭沒有作聲。陳說:「你選擇繼續(“You decided to press on.”)」,鄒停頓一兩秒後抬頭,略哽咽說「係」,並清了兩下喉嚨。陳續問,而鄒7月2日退出群組時,仍在考慮是否繼續初選?鄒再略哽咽說:「當時考慮緊」,身旁的法庭傳譯主任遞上紙巾,鄒輕輕擦拭眼和鼻。 + +辯方續展示7月5日〈對不起,我回來了〉,問是什麼帖文,鄒續哽咽說:「簡單嚟講,我喺考慮緊初選嘅時候,我發覺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選嘅決定,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鄒續說:「總之有一晚我就打電話比我團隊嘅成員,我就同佢講,不如繼續,咁佢就話『全部人都ready,爭你一個』,咁我就同佢講,咁你幫我 call 齊人,第二日開會,我今晚返屋企準備一下」,鄒說時聲線持續微微顫抖。 + +#### 鄒稱認為繼續參選本身就是意義 《國安法》後改用較溫和口號 + +鄒續說,團隊其後開會,主要談及兩件事,他欲談及第一件事時,陳慶偉打斷稱不認為需深究,總之最後鄒決定繼續參選。陳世傑問,但鄒有否做什麼改善在《國安法》下的處境?鄒聲音開始平復:「我下一句就準備講喇,我哋重新尋覓繼續參選嘅意義啦,我哋認為繼續參選本身就係一個意義」,而第二項討論就是「如何調整個競選工程,繼續參選」,他們遂更改了選舉口號和調整一些選舉單張。 + +![image05](https://i.imgur.com/8zNxgka.png) +▲ 鄒家成(資料圖片) + +鄒遂確認,他將口號由「拒絕殖民 民族抗暴」改為「抗擊暴政 捍衛尊嚴」,解釋想盡量避免用一些可能會被認為「好尖銳」、或「可能會被扭曲成會違反《國安法》」的字眼。陳世傑問是用較溫和(softer)的字眼?鄒說「係」。 + +陳慶偉說,認為「抗擊暴政」和「民族抗暴」意思大致一樣(more or less the same),但理解鄒是想要令口號變得更溫和(tone down),並問鄒何時決定改口號。鄒說7月5日〈對不起,我回來了〉的文章,可理解為「我正式決定繼續參選嘅一個時間點」,他亦是在當時更改口號。 + +辯方其後就該帖文發文,呈堂文件呈黑白,左上角寫有「Telegram」,法官李運騰一度稱該帖文在 Telegram 發布。鄒指左上角的「Telegram」字眼只代表「我開緊 Facebook 前一個 app,我用緊 Telegram」,而「眼前見到呢個 page 其實係 Facebook嚟嘅」。法官陳慶偉其後下令休庭,明續就該帖文發問。 + +鄒家成步入被告欄前,向旁聽親友說:「好渣呀真係!」,又笑說:「Sorry, unexpected.」,親友發笑。 + +--- + +案件編號:HCCC69/2022 diff --git a/_collections/_hkers/2023-08-09-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2.md b/_collections/_hkers/2023-08-09-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2.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0..5fef1735 --- /dev/null +++ b/_collections/_hkers/2023-08-09-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2.md @@ -0,0 +1,126 @@ +--- +layout: post +title : 【初選47人案・審訊第 102 日】 +author: 獨媒報導 +date : 2023-08-09 12:00:00 +0800 +image : https://i.imgur.com/cu04ZjQ.jpg +#image_caption: "" +description: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excerpt_separator: +--- + +- 鄒家成稱倡「香港民族」並非港獨 指一國兩制下港人理應享自主權 + + + +![image01](https://i.imgur.com/FUwsVuj.png) +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9日)踏入審訊第102天。鄒家成繼續作供,就初選論壇提到「對抗中華民族嘅入侵」,鄒指民族是建基於文化、價值等形成的共同體,「中華民族」與「香港民族」有別,是合理化損害港人利益和干預港人自主權的宣傳工具,他宣揚「香港民族主義」旨在高舉族群利益。法官質疑鄒稱無推動港獨,但又提自主是有矛盾,鄒不同意,指港人在《中英聯合聲明》下除國防、外交,理應享有一系列自主權,惟在無落實雙普選下,一國兩制無真正落實過。鄒早前稱「香港民族」與港獨不同,法官李運騰今指鄒是否實際上推動港獨或屬爭議點之一,法官陳慶偉亦指明白兩者分別,但不代表不會考慮,鄒為了建立香港民族理念是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 +另就論壇提到議員應入議會「打交」,鄒指意指「自衛」,從無想過開會期間「主動冚佢(建制派)一巴」,「呢個太痴線喇」;至於用任何手段癱瘓每個會議,他只是望盡力阻止「惡法」通過,承認「誇張咗」。鄒又同意帖文故意以簡體字陳述「国安法」是表達反對,但無想過違法。 + +#### 鄒稱《國安法》後調整選舉文宣 刪「香港民族」、「殖民」字眼 + +鄒家成今第4日作供,鄒昨提及《國安法》頒布後曾考慮退出初選,但哽咽稱:「我發覺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選嘅決定,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鄒今甫開庭向代表大律師陳世傑表示:「唔好意思陳大狀,我琴日表現有啲失禮」,陳笑着叫他向法庭道歉,法官陳仲衡笑說記不起鄒有什麼失禮,陳慶偉亦笑說要喚醒記憶。 + +![image02](https://i.imgur.com/kEbKzmg.png) +▲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 陳世傑 + +辯方續引鄒2020年7月5日發布的帖文〈對不起,我回來了〉,提及「如果我繼續原本嗰套主張,唔單止我,我嘅團隊成員,幫手派 leaflet 嘅義工,同埋幫我貼海報嘅黃店都一定會出事」。 + +鄒指當時擔憂過往發表的言論會否有機會違反《國安法》,亦憂如果繼續參選,「被捕嘅未必只係我自己,而係我嘅團隊成員、我嘅義工等等,都可能受到牽連」,故當時除了調整選舉文宣、嘗試避免違反《國安法》,亦安排團隊成員聯絡義工表示:「如果你感到恐懼嘅話你就退出,我哋唔會介意嘅。」 + +#### 鄒稱「過去宣揚過係一個事實」 但在肅殺環境下港人會知道為何調整 + +法官李運騰續指,鄒提到「如果我繼續原本嗰套主張」,是提出假設、抑或實際放棄某些主張?鄒指是後者,並重申如他繼續派原有文宣「全部都有機會被捕」。李追問那除了口號,實質內容(substance)有否改變?鄒指有,指整套選舉文宣口號有更改,所有旗幟、易拉架、傳單亦全部重新印過,主要減少用一些對體制批評較尖銳的字眼,亦無再談及「香港民族」或「殖民」。 + +法官陳仲衡續指,但帖文最後提及「但相信我嘅理念喺過去已經表達得清清楚楚,亦都希望各位香港人會理解」,指鄒不是說會改變政綱,而是過去已表達清楚。鄒同意,表示「即係過咗去嘅嘢我都捉唔返㗎啦,過去宣揚過係一個事實,我改咗啲文宣係一個事實」,而「喺一個咁肅殺嘅環境底下,其實香港人會知道點解參選人會做呢啲調整」。 + +#### 鄒稱帖文故意用簡體字「国安法」 指表達反對「但冇諗過違反《國安法》」 + +李運騰續指,理解鄒指推動「香港民族」不代表推動「香港獨立」,若這一直是其理念,為何帖文不解釋清楚他不是推動香港獨立。鄒解釋,因認為「香港民族主義」會被理解為分裂國家或港獨言論是來自部分人的「誤解」,而他於選舉如此提出主要是想「高舉族群利益」;而他與團隊當時思考繼續參選的意義,「我哋覺得係堅持埋最後呢十日左右嘅選舉嘅日子已經足夠喇,所以喺啲政治理念上面我哋唔想再解釋太多、講太多。」 + +李運騰續指,留意到帖文全部用繁體字,只有在提及「国安法」時才用簡體字,問是否故意(deliberate),鄒答「係」,解釋因《國安法》經「附件三」立法,並非經立法會立法。惟李運騰質疑《基本法》也沒有經立法會立法,鄒停頓了一下續回應:「我唔鍾意用返繁體字去講《國安法》」。 + +鄒在法官陳仲衡追問下,同意提及「国安法」可理解為抗議的標誌(sign),並指「我的確反對《國安法》」,當時其中一個繼續參選的意義亦是「表達一種反對《國安法》嘅聲音,但冇諗過違反《國安法》」。 + +![image03](https://i.imgur.com/PS8M8K9.png) +▲ 鄒家成(資料圖片) + +#### 鄒稱「中華民族」是合理化損害港人利益宣傳工具、香港民族與中華民族不同 + +辯方續就6月28日的新東初選論壇發問,就鄒提及「我諗我今次參選嘅目的非常之旗幟鮮明,我就係要宣揚香港民族主義,因為要建立一個民族出嚟,我哋先能夠對抗到中華民族嘅入侵」,陳仲衡問「中華民族嘅入侵」是否指中國共產黨,鄒否認,指「中華民族對我嚟講,係一個用嚟合理化損害港人利益、干預港人自主權嘅宣傳工具」,又指「我認為喺殖民統治之下,背後操控嘅人,正正就係擁抱中華民族思想嘅人,而呢種殖民嘅統治方式係會弱化一個民族嘅根基,所以我就喺選舉入面宣揚香港民族嘅理念」。 + +李運騰指他概念上有困難,問鄒是否認為「香港民族」作為一個族群(ethnic group),與「中華民族」是不同,鄒說:「我認為係嘅,因為一個民族係建基於語言、文化、價值、歷史、命運而形成嘅共同體,香港人喺歷史上面對於價值嘅追求……」,惟陳慶偉打斷,指不認為需要深究(“I don’t think we have to go into all these.”)。 + +#### 鄒稱港人理應享自主權 除非落實雙普選 否則一國兩制無真正落實 + +李運騰續指,鄒一方面說並非推動港獨,但一方面又提到「自主權」,是否有矛盾(inconsistency)?鄒不同意,表示認為在《中英聯合聲明》和一國兩制下,「除咗國防同外交之外,香港人理應係享有一系列嘅自主權」,法庭傳譯一度未能譯出《中英聯合聲明》,被告欄的林卓廷即說:「Sino 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呀!」 + +鄒續指,認為中國與香港之間的關係,基礎是建基於《中英聯合聲明》,而一國兩制是源於兩地族群的利益和所擁抱的價值均不同,因此認為「除非落實雙普選,否則一國兩制都冇真正落實過」。 + +#### 官稱明白香港民族與港獨分別 但不代表不會考慮建香港民族概念屬意圖顛覆政權 + +李運騰指鄒可能是對、可能是錯,法庭毋須判斷,但鄒同意《中英聯合聲明》只是由英國和中國政府決定,而非香港人決定嗎?鄒說「呢個亦都係好多香港人耿耿於懷嘅地方」,李運騰即打斷指可以問下一議題,並指被告到底是否實際上推動香港獨立,或是一個當前爭議的問題(live issue),問辯方是否需澄清。陳世傑續問鄒,香港獨立和自主權概念的分別。 + +不過陳慶偉打斷指認為已聽夠了,指辯方只是問同一問題,鄒家成亦只會重複答案,並指鄒已表示他不是提倡香港獨立、或香港應成為獨立的主權國(sovereign),只是認為一國兩制無按《中英聯合聲明》完全落實、香港無被給予完整的自主權;不過陳慶偉亦指,李運騰說法或許也有道理,因本案是控告被告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 +李運騰續補充,一如既往,無論控方或辯方證人的說法也不一定能當成真實(taken as face value)。而鄒早前稱「香港民族」與港獨「唔一樣」,陳慶偉指他們明白「香港獨立」和「香港民族」的分別,但與此同時,這不代表他們不會考慮,鄒為了建立香港民族理念,是意圖顛覆國家政權(“We are not saying that we would not take into the evidence that in order to build up the Hong Kong Ethnic idea, that he was intending to subvert the state power.”),指這是兩回事。陳世傑最後再問,鄒有否意圖提倡香港獨立,惟陳慶偉指鄒已答過他從無此意圖。 + +#### 稱擁護《基本法》同時指屬「殖民工具」 鄒:如忽略現實考慮 信仰只淪為「自我麻醉」 + +鄒昨供稱擁護《基本法》,惟法官李運騰指,鄒論壇亦提及「一國兩制、基本法、立法會通通都係精心設計嘅殖民工具」,與其說法如何一致。鄒說「呢個有啲複雜嘅,等我用好簡單嘅方式講解吓」,續指擁護或效忠是從「信仰」的角度去看,「信仰能否強化,必須結合現實嘅考慮,如果忽略現實嘅考慮,你嘅信仰只會淪為一種自我麻醉」。 + +鄒續指,人大釋法和不落實雙普選,是令一國兩制、基本法和立法會被視為殖民工具的「條件」,他反對這些條件,並認為要落實雙普選,一國兩制、基本法和立法會「先至能夠產生佢哋本身應該產生嘅功能」,又指「當我哋見到佢落實得唔完美嘅地方,再受到我哋信仰嘅驅使,我哋先會調整我哋當下嘅決定,令到自己嘅信仰得以實踐」。 + +#### 官問是否支持想像中《基本法》 鄒:支持本身應該要產生嘅功能 + +李運騰問,即鄒支持一個不存在的、或只存在於其想像中的《基本法》(exists only in your imagination)?鄒回應:「我係支持佢本身應該要產生嘅功能。」陳慶偉說,或許不是想像,而是鄒的解讀(interpretation),並舉例不同人對聖經也有不同解讀。 + +陳世傑續指,鄒論壇提及立法會仍是港人「覺得要維護嘅一個制度」,李運騰問,即鄒對立法會功能和工作有自己看法,並認為當時立法會無行使其正當功能?鄒表示,議會理應產生的功能是「普世」的,就是「制衡行政機關」,但他之所以說是殖民工具,「係因為佢嘅制度並不民主,行政機關亦都會用一啲唔公義嘅手段去阻止人參選」,並依賴立法會「去落實好多損害香港人利益同意願嘅政策、法案、議案」。 + +#### 論壇稱「不再讓泛民繼續主導話語權」 鄒指2020年世代更替下望改變立法會格局 + +法官陳仲衡關注,鄒提到想以議會制衡,但論壇亦提及「更加重要就係唔可以再畀泛民主派繼續主導呢個香港嘅話語權」。鄒解釋,話語權是透過立法會原本的「反抗格局」而形成,如立法會只有泛民主派一把聲音,「市民大眾就會接收到啲乜嘢嘅聲音。」 + +鄒並指,當時是針對議會內議政內容的數量及質素,指如只是審視一些「鎂光燈」下的議案和法案,再加上提出的私人草案或修正案不足,「話語內容就會變得單調乏味」,故他一直望選出最多抗爭意志的代議士,就是「希望透過改變原本立法會入面嘅反抗格局,從而產生一股更加強大制衡行政機關嘅力量」。 + +李運騰指,即鄒認為傳統泛民主派做得不好,想有人取代他們?鄒答「有好有唔好」,並指「我認為當時時代嘅改變,市民大眾要求立法會議員做得更多……」李打斷指,簡言之當時泛民並非代表主流聲音,鄒不同意,指正因覺得他們「代表緊好多市民嘅聲音」,才說他們主導香港的話語權。 + +李追問,但若大部分人支持傳統泛民,有什麼問題?鄒指:「2020年就出現緊呢個巨變」,簡單而言「係世代更替,經歷緊、演變緊、進化緊」。陳仲衡問,而鄒認為應由像他的人取代傳統泛民?鄒說:「我當然唔能夠取代,但我希望我係其中一把可以改變嘅聲音」,認為泛民「可以做得更好」,採取更主動的做法。 + +#### 鄒稱2020年DQ性質由阻港獨聲音、改為阻民主派取35+ + +至於鄒論壇提到:「我諗DQ喺2016年嚟講,嗰條實嘅紅線就係香港獨立吖嘛,而家政權就係阻止緊香港獨立嘅聲音去進入呢個議會。但係到今日2020年,呢一個DQ,已經唔再係阻止異見嘅聲音,佢係阻止緊香港人奪權。」 + +鄒解釋,「奪權」是指「奪取議會控制權」,而據2016年選舉經驗,DQ紅線是主張「香港獨立」的參選人,但2020年DQ性質已改為「要阻止民主派攞35+」、所有參選人都可能會被DQ,「因為有DQ嘅存在,我哋唔會攞到35+㗎喇。」 + +#### 論壇稱入議會「打交」 鄒指意指「自衛」 + +除了組織者籌辦的初選論壇,鄒家成稱於7月初亦出席了由將軍澳居民舉辦的新東初選民間論壇。鄒的 Facebook 於7月7日發布該論壇片段節錄,提及鄒被問到「有冇做開運動?入到議會會唔會打交?入到去最想揪低邊個?」。 + +鄒並於論壇回答:「如果你話喺入面揀一個對手去揪低佢呢,咁我諗,所有嘅親中派,每一個都應該我要砌低佢嘅」,又指「入去會唔會打交,呢一個唔單止係我鄒家成要做嘅事,係每一個今日參選嘅代議士都應該要做嘅事」,而就算有無《國安法》和以言入罪,每個代議士都應有心理準備「用任何手段,癱瘓每一個議會嘅進行」。 + +鄒表示,「打交」是網民提問的用字,他的意思是「自衛」,當時腦海浮現陳志全被工聯會(郭偉強)使用暴力的畫面。李運騰指提問者顯然不是指「自衛」,鄒是迴避問題、不想得罪提問者?鄒指當時論壇講求「快問快答」,「真係冇咁多考慮」,而「打交」亦非他入議會的目的。 + +鄒又指,帖文並非由他發布、是由團隊成員幫手,因該論壇「應該唔係咁多人睇」,他們想幫他「宣揚得遠少少」,印象中團隊發文前沒告知他,他翌日才知道。鄒又指,7月前所有 Facebook 帖文均由他或團隊另外一兩人幫手執筆,他全部知道亦同意,但7月起競選活動越來越多,故他很少處理 Facebook,當時亦無認為應移除帖文。 + +#### 論壇稱「砌低」每個親中派 鄒指望多方面取勝 + +至於鄒稱要「砌低」每一個親中派,鄒解釋在議會辯論上、甚至長遠而言,「我希望佢哋喺場選舉會輸,即係多方面都希望可以贏佢哋。」被問是否指肢體暴力,鄒說:「如果受到襲擊,咁當然都包括埋啦,但我真係從來冇諗過要開開吓會,去主動冚佢(建制派)一巴咁……呢個太痴線喇」,有被告和旁聽人士輕輕發笑。 + +#### 論壇提「癱瘓每一個會議」 鄒稱望盡力阻惡法通過、認「誇張咗」 + +至於「用任何手段,癱瘓每一個議會嘅進行」,鄒指是口誤,應是「每一個會議」,並笑言「『癱瘓』呢度個意思係阻止個會議進行啫,呢度的確係誇張咗」,又指要「癱瘓」會議是「因為惡法嚟緊」,但不是指《國安法》,而是議會內政府想推動的「惡法」。 + +李運騰指,但鄒是提到「每一個會議」,意思是政府提出的所有議案也是惡法(evil)?鄒指整句意思是對其他參選人表達一個「期望」,即就算有《國安法》,入到立法會也要盡力阻止惡法通過,又望他們有心理準備、做心理建設,每個會議也有機會面對這種情況。鄒並重申提及「任何手段」和「癱瘓」,「係真係誇張咗」,「只係想表達大家要盡力去做。」 + +惟法官陳慶偉指,鄒家成此前稱立法會是應除去的殖民工具,認為鄒並沒有誇張,實是與其證供符合。鄒回應,「除去殖民工具」是指「反對立法會被視為殖民工具的條件」,主要指不民主的制度和不公義的政治操作;至於阻止惡法「係喺呢一個體制之下會做嘅事情」,兩者有分別。陳仲衡亦指,鄒回答時無提及「惡法」,鄒同意,但指當時面對「入去會唔會打交」的問題時,已預設了是因推動惡法而出現「打交」的混亂場合。 + +陳世傑續表示,就論壇發問完畢,會問及抗爭派記者會,但關注「共謀者原則」的應用,望再審視相關內容。陳世傑申押至明日續審獲法官批准,並預計明天會完成主問。 + +散庭時,鄒家成向步出被告欄的施德來說:「好攰呀!」,並向前彎身。 + +--- + +案件編號:HCCC69/2022 diff --git a/_collections/_hkers/2023-08-10-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3.md b/_collections/_hkers/2023-08-10-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3.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0..b77d0bfc --- /dev/null +++ b/_collections/_hkers/2023-08-10-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3.md @@ -0,0 +1,148 @@ +--- +layout: post +title : 【初選47人案・審訊第 103 日】 +author: 獨媒報導 +date : 2023-08-10 12:00:00 +0800 +image : https://i.imgur.com/cu04ZjQ.jpg +#image_caption: "" +description: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excerpt_separator: +--- + +- 鄒家成:「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精神是鍥而不捨爭取、非求一步登天 + + + +![image01](https://i.imgur.com/9PSRQLV.png) +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0日)踏入審訊第103天。鄒家成繼續作供,表示受邀出席抗爭派記者會,理解「冇一個確切嘅人去組織」,而會上除讀出的立場聲明外並無共同發言。就岑敖暉會上指若「暴政當道、魔警橫行」,相信不論內容也會否決預算案,鄒認為岑並非主張無差別否決,因岑曾向他提過「唔通政府掟幾千萬查警暴我都投反對票?」,鄒亦認為只要政府於預算案有回應五大訴求已足夠。法官陳慶偉指,但「五大訴求」口號是「缺一不可」而非「一個即可」,鄒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精神不是要求「一步登天」,而是即使政府回應一個或兩個訴求後,仍鍥而不捨繼續爭取。 + +鄒今完成主問,續接受控方盤問,表示雖認為35+不可能,但無於初選論壇表明,是因論壇始終由一班「相信35+有可能」的人舉辦,故想「禮貌少少」,「費事搞禍人哋個場」。而就《國安法》後帖文稱「有啲嘢我唔可以繼續講」、但相信過去理念已表達清楚,鄒同意當時仍擁抱過去表達過的理念,無論《國安法》有否落實,其理念也一樣。 + +#### 鄒稱受邀出席抗爭派記者會、標準為非傳統泛民初選勝出者 + +鄒家成第5日作供,辯方就2020年7月15日抗爭派記者會發問。鄒同意,本土抗爭派於初選有很好的成績,召開記招是為了多謝選民,並向泛民主派「伸出橄欖枝」。法官陳仲衡問記招由誰發起,鄒認為「冇一個確切嘅人去組織」,而他是前一日受邀出席,印象中是張崑陽、岑敖暉、黃之鋒其中一個,「但我真係唔肯定係邊個。」 + +![image02](https://i.imgur.com/asM8jKk.png) +▲ 2020年7月15日 抗爭派記者會(資料圖片) + +鄒指邀請他的人有提及出席人士的標準,他理解是「非傳統泛民嘅初選勝出者」,而該人無特別講為何想開記招,鄒亦覺得,選舉完結後開記招向民眾宣布一些訊息「係好正常嘅事」。法官陳慶偉提及陳志全無被邀請(陳早前稱獲朱凱廸邀請但拒絕),因他不是傳統泛民,鄒指他不知道陳有否被邀請,但「我自己唔會將佢咁樣分類」。 + +#### 鄒稱除抗爭派聲明外無共同發言、會上發言僅代表發言者自己 + +鄒續指,於同月14日約好時間、地點,並於翌日早上約10時到達記招場地學聯會址,指有關記招事宜「全部都係嗰日朝早先至一齊傾」,他們首先討論當日發布、後於會上讀出的「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陳仲衡問誰帶領討論?鄒說「其實冇㗎,大家有意見就講出嚟」,而他們當時使用「Google Doc」,「有幾個人一齊打(字)緊」,認為每個出席者均看過該篇聲明,「大家都同意咗。」 + +大律師陳世傑問,那除了該聲明,記者會上還有否任何共同發言(joint announcement or statement)?鄒指「除咗呢個聲明冇喇」。鄒並指,記招前有討論如何處理記者提問,「除咗指名道姓之外,其他問題呢就大家想答就自己答⋯⋯如果自己想補充,就自己攞支咪去講。」陳世傑問,會上回應是代表在場所有人抑或發言者自己?鄒說:「佢自己。」 + +#### 鄒同意王百羽、梁晃維就否決財案及攬炒議會等發言 + +鄒家成續就其他人發言回應,法官陳仲衡問到王百羽提及:「我哋嗰個最大公因數就一定係講緊堅決反對財政預算案,如果五大訴求無落實嘅話,依個係我哋共同嘅諗法」,是代表所有人發言?鄒說:「其他人我唔知,我自己個立場一直都係話,如果財政預算案我見唔到關於五大訴求嘅內容,我個人都係會投反對票」,指他同意王的說法。 + +![image03](https://i.imgur.com/3A1obQr.png) +▲ 王百羽(資料圖片) + +至於梁晃維強調一旦進入立法會,「無論我哋係對政府嘅提案定係財政預算案去投下反對票,呢一個都係我哋作為代議士嘅一個合法權利...我哋亦都繼續提倡議會攬炒嘅路線,係逼使政府係向人民低頭」,鄒表示「我同意呀」,其後在盤問下稱與梁從無就「攬炒」有任何討論,故不完全知道梁當時意思。 + +![image04](https://i.imgur.com/gnqNxtq.png) +▲ 梁晃維(資料圖片) + +#### 鄒不同意岑敖暉主張無差別否決、指岑曾反問「唔通政府掟幾千萬查警暴」也反對 + +而被問會否否決預算案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岑敖暉回答如能進入議會,「我哋係會好堅定行使基本法賦予畀代議士嘅權力,所以答案係:是嘅。」鄒指不同意岑這句話,認為他「答得唔係好清楚」,不過指岑其後被追問「即係無論嗰個財政預算案嘅內容係咩嘢都會否決?」時,有提到「唔係㗎」,並重新再答:「如果香港係已經落實咗五大訴求,如果係有真普選嘅話,我相信我哋係會有磋商嘅空間;但係如果仍然今日係暴政當道、魔警橫行嘅話,我相信我哋係無論咩嘢內容都係會否決呢一個財政預算案嘅。」 + +![image05](https://i.imgur.com/JQsSrgy.png) +▲ 岑敖暉(資料圖片) + +鄒表示,認為岑不是談及「無差別」否決財案,而他同意岑此說法。惟陳慶偉指岑雖無用「無差別」一詞,但提及「無論咩嘢內容都係會否決」,實際上傳達了該訊息。鄒不同意,認為岑當時提到「暴政當道、魔警橫行」是指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的表現,如政府有回應五大訴求,這些情況應不會出現,而如果繼續出現,則代表政府無回應五大訴求。 + +#### 鄒指認為政府有回應五大訴求已足夠、非一定全落實才不反對 + +法官李運騰追問,岑敖暉是指否決預算案的決定性因素(determining factor),是五大訴求有否「落實」?鄒同意,但補充就他而言「我覺得係『回應』已經夠」,「唔一定要五個(訴求)齊晒之後先⋯⋯」李運騰打斷,質疑岑要求五大訴求「落實」、但鄒只是要求「回應」,二人立場是否不同?鄒指「可能因為我識佢」,故認為岑用「落實」一字「唔係話一定要晒五大訴求先會再同政府傾」,並在李追問下稱不同意岑說法。 + +李運騰笑指,鄒早前稱同意,現在又說不同意。鄒重申,理解岑敖暉該句表達如政府無回應五大訴求,即「暴政當道、魔警橫行」繼續持續的情況下,「budget 入面都唔會見到關於五大訴求嘅內容,咁就投反對票喇」。而他記招前無與岑就預算案有任何討論,但記招後岑曾向他提及:「唔通政府掟幾千萬查警暴我都投反對票?」,令他知道岑並非主張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 + +![image06](https://i.imgur.com/kovbYoR.png) +▲ 鄒家成(資料圖片) + +#### 鄒稱五大訴求非一步登天、為鍥而不捨繼續爭取精神 + +陳慶偉即指,「五大訴求」的口號並非只有「五大訴求」,是「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而非「五大訴求,一個即可(only one met)」。鄒回應:「我覺得『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背後嘅精神,並唔係要求一步登天,而係一個即使政府回應咗一個或者兩個(訴求)之後,一種鍥而不捨繼續爭取嘅精神。」 + +陳續指,最後政府永遠也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appetite),指「你看,政府已經落實了其中一個訴求,即撤回《逃犯條例》」,鄒說「同意做咗」,陳說而撤回修例後又發生了這一連串事件。不過陳指理解鄒的回應,相信岑敖暉當時不是指落實所有訴求,而是如政府將回應部分訴求、部分訴求有機會落實,就不會否決,鄒同意。 + +#### 鄒稱極權是不受制約有權勢者欺壓無權勢者 官打斷稱毋須深究 + +至於岑敖暉其後再提到立法會議員「絕對有權利喺每一個法案、每一個議案、每一個撥款都係投否決,呢一個係喺《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非常之清晰嘅權利」,鄒表示同意,並理解岑只是強調「立法會議員係可以投反對票」、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的權利,「佢並沒有話佢將來要每一樣嘢都投反對票。」 + +辯方亦問及鄒家成會上提到「我哋係時候要向世界,向香港人展示,我哋同呢個極權搏鬥嘅決心」,「極權」的意思。鄒指「我覺得極權係一個狀態嚟嘅,一種不受制約嘅有權勢者欺壓無權勢者嘅狀態,形成呢個狀態有兩個條件⋯⋯」,不過陳慶偉打斷說對政治看法無興趣。陳世傑追問「極權」與香港有何關係,惟陳慶偉再打斷說不認為需深究。 + +![image07](https://i.imgur.com/Y6lplhy.png) +▲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 陳世傑 + +#### 鄒同意若預算案無反映五大訴求開支 會向政府提問談判 + +鄒家成其後接受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同意2020年時已知道,議員可向各部門就預算案開支提問,而他曾提及以五大訴求為「唯一優先標準」審視財案,是將五大訴求與預算案連繫,並同意至少就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重啟政改達至雙普選兩個訴求,均「需要用錢」,他打算當選後於討論預算案時就此發問。 + +法官陳慶偉庭上早前提及「鉛水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指無出現在預算案。沈士文續展示2016至17年度立法會財委會時任議員單仲偕就預算案的查詢,以及行政署長的回覆。主控萬德豪質疑,鄒當時並不在立法會會議,為何要就文件發問,沈士文指想問鄒當時是否打算入議會後利用此機制問這類問題。陳慶偉指太空泛,並認為毋須深入這些細節,指他提到鉛水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只因該調查突然出現,而他意思是如果調查委員會突然出現,預算案不會為該項目有所準備,但明白如預算案有項目是查警暴,鄒家成當然會表示小心審視預算案。 + +沈士文回應,展示該文件是指出鉛水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的開支,於翌年預算案反映,陳慶偉指那與現時要裁決的議題無關,指鄒已表明會審視財案有否五大訴求的內容。鄒續同意,2020年時政府無回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等訴求,而他一旦當選,會優先向政府施壓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和落實雙普選,如政府回應會預期在2021年預算案反映,如看不到相關開支便會向政府提問,「到底對於呢兩個訴求,佢哋會點樣處理」,亦可謂在財委會與政府的「談判」階段。 + +#### 鄒指不認識柯耀林、不知李永成是沙田區政成員 + +代表區政聯盟前召集人柯耀林的大律師唐樂山其後盤問,鄒同意,首次新東會議上人們「出出入入」,他不認識柯耀林,不知道他有否出席會議。而鄒第二次會議有與兩名民主黨代表就「會運用」否決權字眼爭論,辯方問鄒是否認得李永成是其中一個反對其動議的人?鄒指「如果坐喺我對面嗰個人係李永成,咁佢係有反對嘅」,又指「其中一個(反對)一定係林卓廷嘅代表」,但不知另一人身分。鄒又指,不知道李永成自2018年已不再屬民主黨,亦不知他是「區政聯盟」下「沙田區政」的成員。 + +![image08](https://i.imgur.com/xkDMOrw.png) +▲ 柯耀林 + +#### 鄒同意《國安法》後仍擁抱過去理念 + +鄒家成其後接受主控萬德豪盤問,就鄒家成7月5日帖文〈對不起,我回來了〉,提及「国安法過咗,或者有啲嘢我唔可以繼續講,以前準備嘅好多文宣、易拉架都已經用唔著,但相信我嘅理念喺過去已經表達得清清楚楚,亦都希望各位香港人會理解」,萬德豪指鄒沒有表明放棄過去理念,鄒說:「的確冇呢個意思。」萬問,因此當時鄒仍擁抱過去表達過的理念?鄒答「係」。萬指而不論《國安法》有否落實,鄒的理念也一樣?鄒再答「係」。 + +#### 控方追問有否提過DQ 官指替補機制一直是協調會議題肯定有提 + +鄒家成又同意,於參選宣言提到「我唔奢望喺殖民者嘅制度下可以議會過半奪取政治權力」,是表達35+不可能,因政府會以DQ阻民主派取35+,又指就個人會否被DQ,「我唔會評估為低(風險)嘅」。鄒續指,無在協調會議向人表示他會被DQ、也不記得有無人這樣提及,而他認為DQ議題貫徹整個初選,「一定有」參選人提過,但講不到是在何時何地由誰提及。 + +萬德豪欲追問,陳慶偉打斷指看不到為何要就此盤問,指替補機制一直是協調會議的議題,因此肯定有提到DQ,並着控方直接問問題。萬追問,有參選人提及會有DQ風險?惟陳慶偉打斷指「當然,不然呢?」。萬遂問,而沒有人說過他一定會被DQ?鄒答:「黃之鋒一定有講過。」 + +![image09](https://i.imgur.com/2rnCED4.png) +▲ 黃之鋒(資料圖片) + +#### 鄒稱無在論壇直接提35+不可能因費事「搞禍」人哋個場 + +鄒遂同意,於初選論壇提過35+的可能性「非常之低」,但「的確冇用呢個『不可能』嘅字眼」。萬質疑若鄒一直認為35+不可能,為何不直接在論壇說出,鄒說「因為我諗住有禮貌少少,即係個論壇始終都係由一班相信35+有可能嘅人搞嘅,費事去人個場,好似搞禍人哋個場咁,所以就講非常之低」,並指「如果睇返成個初選論壇嘅 transcript,應該唔會覺得我覺得35+有可能」。 + +#### 鄒稱與團隊較專注「香港民族」論述、無看過戴耀廷文章 + +至於有否看過戴耀廷文章,鄒盤問下指當時較少留意時事,因準備選舉時與團隊較專注「香港民族」的論述、花較多時間製作單張。而他知道戴是知名政治人物,但案發時不知道他在《蘋果日報》和Facebook專頁撰文,沒有「like」戴Facebook,亦從沒讀過戴3至4月發表的文章,沒聽過戴談及有關「攬炒」的意思。控方追問沒有人告訴鄒?鄒說「真係冇」,指與團隊成員「傾香港民族比較多」,他與協調會議參與者亦「冇乜交流」。 + +鄒家成早前承認與張可森和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聲明,今指4月時知道二人有興趣參與立法會選舉,遂「friend 搭 friend 咁樣見吓面、傾吓偈」,但初時無特別留意他們有否參加協調會議、無就此討論,只是「傾吓閒偈」,但在討論「墨落」的「嗰一刻」,「我肯定佢哋有出席過協調會」。 + +![image10](https://i.imgur.com/mmqthIs.png) +▲ 張可森(資料圖片) + +#### 鄒否認戴耀廷首次會議介紹攬炒文章、提運用否決權 + +就新東協調會議情況,萬德豪引述趙家賢證供,問首次會議是否有一名本土抗爭派向戴耀廷表示,曾讀過他在《蘋果日報》的文章並支持其主張。鄒指首先他不認同當時已有「本土抗爭派」的概念,其次他無留意當時有與會者提及戴耀廷的文章。惟萬續追問該人發言取態、戴之後是否再介紹「攬炒」文章,鄒重申無聽到亦無印象有介紹,戴亦無提及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預算案、以此作為籌碼與中共談判,亦無印象戴提及當選後任期或只有7個月。 + +#### 鄒稱一直理解「否決(veto)」為「投反對票(vote against)」 + +而就鄒稱於第二次會議動議「會運用」否決權,萬指鄒在協調會和在「墨落無悔」都用了「否決(veto)」,鄒同意中文是用「否決」。萬指,但「否決」只能在立會過半後達到?鄒說「否決呢個中文字對我嚟講,一直都係 vote against(投反對票)呢個意思,唔係得我一個咁諗嘅,前立法會議員都一直係咁樣形容」。 + +萬遂問,鄒曾否告訴公眾,「否決」不是指取得過半後否決議案?惟法官陳仲衡打斷,指如鄒家成一直認為兩字意思一樣,如何向公眾解釋,萬終指留待陳詞。 + +#### 鄒重申預算案無回應五大訴求會反對、「墨落」已向選民交代對財案立場 + +就抗爭派記者會岑敖暉的發言,法官陳慶偉問及若今天仍「暴政當道、魔警橫行」,鄒家成會否不論內容仍否決預算案。鄒指最重要的核心是政府有否在預算案回應人民訴求,「如果有,我相信都唔會暴政當道、魔警橫行」。陳慶偉指那不是其問題,並重複問題,鄒指「咁要首先處理咩係暴政,咩係魔警」。 + +陳續指其問題非常直接,認為鄒不想答他問題,鄒說「唔係」。陳問那是否要就他問的每隻字下定義?鄒說「如果有疑問我會照問」。陳說所以鄒不明白他的問題,鄒說「問多一次,唔好意思」,陳指他已問了兩次,鄒續說「答案係不會」。陳說因此鄒完全明白他的問題,鄒稱「我想嘗試吓進一步……」,但遭法官陳仲衡打斷,再問如到了辯論預算案時,政府和警察仍與舉行抗爭派記者會時的一樣,鄒會否否決,鄒重申:「審視完財政預算案之後,如果入面都係冇同五大訴求相關嘅內容,我都係會投反對票。」 + +萬其後問,鄒有否告訴選民他不同意岑敖暉的說話,鄒說沒有,並指「『墨落無悔』已經係其中一個地方話畀選民知道,我會點樣處理財政預算案」。 + +控方最後就6月17日鄒家成與張可森和梁晃維受訪片段發問,並指片中顯示訪問問題,但無寫在謄本,望即場播片截圖。法官陳慶偉後下令休庭。 + +![image11](https://i.imgur.com/9fUysyN.png) +▲ 副刑事檢控專員(I) 萬德豪 + +--- + +案件編號:HCCC69/2022 diff --git a/_collections/_hkers/2023-08-11-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4.md b/_collections/_hkers/2023-08-11-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4.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0..413c5d95 --- /dev/null +++ b/_collections/_hkers/2023-08-11-trial-of-hk-democrat-primary-elections-day-104.md @@ -0,0 +1,157 @@ +--- +layout: post +title : 【初選47人案・審訊第 104 日】 +author: 獨媒報導 +date : 2023-08-11 12:00:00 +0800 +image : https://i.imgur.com/cu04ZjQ.jpg +#image_caption: "" +description: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excerpt_separator: +--- + +- 鄒家成:「墨落無悔」寫法諷刺戴耀廷「講咗唔算數」、惟非替戴填補空白 +- 鄒家成完成作供 指若政府五大訴求僅不回應雙普選會「袋住先」 + + + +![image01](https://i.imgur.com/hZ6rsFw.png) +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1日)踏入審訊第104天。鄒家成繼續接受盤問,表示戴耀廷稱毋須簽協議只是發起「墨落無悔」的「導火線」,刺激他們思考「要簽啲乜嘢」去展現抗爭意志,但他們並非想製作一份以協調會議為基礎的協議、聲明無寫上會議已達成共識的項目,「墨落」中會運用否決權迫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及支持度不足須停止選舉工程兩點聲明,均是具爭議或暫時未有共識。法官陳慶偉問,發起「墨落無悔」是否填補戴耀廷留下的空白(fill the gap of Benny Tai)?鄒不同意。而就主控萬德豪指,鄒發起「墨落」是想集結人一起否決預算案,鄒說:「萬專員,我哋之間係唔係有咩誤會呀?唔同意」,多人大笑。 + +鄒又指,張可森當時加上「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是承上啟下,諷刺戴耀廷「講咗嘅嘢唔算數」及帶出「墨落」兩點聲明;亦「畫龍點睛」,精要之處在「選民」,強調參選人如反悔要接受選民問責。 + +#### 鄒稱戴耀廷稱毋須簽協議與「墨落無悔」僅導火線、未必有密切因果關係 + +鄒家成第6日作供,今續接受控方盤問。開庭前,有旁聽親友向鄒家成說:「今日最後一日」,鄒說「希望係啦」,有親友回應:「加油呀捱埋今日呀。」甫開庭,鄒笑着向主控萬德豪問:「Mr. Man, you don’t need Monday right?」林卓廷等發笑,萬德豪笑問:「Why are you asking me?」鄒答:「我會全力配合。」 + +![image02](https://i.imgur.com/yARh4ZK.png) +▲ 副刑事檢控專員(I) 萬德豪 + +控方盤問焦點,在於鄒家成等人發起的「墨落無悔」聲明,是否戴耀廷原擬要求參選人簽署的協調會議共識。控方先引鄒家成2020年6月與張可森和梁晃維的訪問發問,被問「點解發起抗爭聲明」時,鄒表示:「一路開幾次會都話係有一個共同綱領大家要簽,但喺無通知我哋嘅情況底下,跟住就開咗個記招跟住就話唔需要簽,嗰陣先知原來係唔需要簽。我哋第一個感覺就話我哋要簽返啲嘢喎,唔可以畀泛民主派單方面去撕毀約章。」 + +鄒同意,他提及「一路開幾次會」是指新東協調會議。陳慶偉指理解鄒說法亦是指向其他兩人,鄒否認,並重申訪問前「我哋冇夾過」,3人均是「自說自話」,記者問題也是「當場先知」。李運騰提到,而鄒提到的感受,是其他兩人也有的感覺?鄒說根據當時討論,「我估佢哋應該都有呢個感覺」,追問下稱「我相信嘅」。 + +就訪問提到要簽「共同綱領」,鄒同意是指「已達成共識的共同綱領」,而提到不想被泛民撕毀約章,是想就已達成的共識簽署。萬問,因此3人發起「墨落無悔」?鄒認為「未必有一個好密切嘅因果關係」,指戴稱毋須簽文件的說法只是發起「墨落」的背景和「導火線(triggering point)」,刺激他們思考要簽什麼文件。 + +![image03](https://i.imgur.com/k4xfrmK.png) +▲ 左起:張可森、鄒家成、梁晃維(資料圖片) + +#### 鄒稱無將4點協調共識放「墨落」 因無助展現抗爭意志 + +李運騰續說,而「墨落」不一定反映協調會議已同意的事項,可能「更進一步」?鄒同意,指「因為我哋唔係想整一個以協調會議為基礎嘅協議呀嘛」,故聲明「其實冇寫一啲已達成共識嘅項目喺度」。李提到,但聲明提及「最大公因數」,「墨落」兩點聲明(即會運用否決權,及如支持度不足會停止選舉工程),是否就是「最大公因數」?鄒否認,指辦初選、辦論壇、「贏咗有得選,輸咗冇得選」、及以靈童制為替補機制4點共識,才是他們討論時「搵到五區嘅最大公因數」。 + +鄒並強調,沒有將上述4點放進「墨落」,「因為對我嚟講一件事還一件事」,發起「墨落」目的就是想「展現抗爭意志」和「保障返一啲政治素人」。鄒指他的確同意想簽一份由初選籌組平台提供的文件,因這是他參加兩次新東會議後的想法;不過當戴稱毋須簽,就刺激他們思考「我哋需要簽啲乜嘢去展現我哋嘅抗爭意志」,經討論後得出兩點聲明。 + +萬德豪再問,鄒認為「墨落」是一個好機會,讓他放進4點共識讓人們簽署嗎?鄒說不會,「因為嗰4點係無助於展現抗爭意志嘅,我覺得一般市民大眾根本就唔 care 嗰4點。」 + +#### 鄒指張可森擬「墨落理應無悔」一句 諷刺戴耀廷「講咗嘅嘢唔算數」 + +就「墨落」提到「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鄒引張可森指這是「畫龍點眼」的說法,精要之處在於「選民」兩字,張想強調「墨落」是面向公眾的聲明,「要接受問責嘅對象係選民,而唔係我哋三個或者其他參選人」。萬德豪說任何公開聲明也是面向公眾,鄒說:「所以佢想畫龍點睛加呢句說話囉。」 + +鄒續主動交代背景,「畀大家再了解多啲個 picture」,指「墨落」初稿標題原只是「本土派立場聲明書」,但張可森「想昇華成個聲明,叫我哋畀啲時間佢再諗多一個標題」,終加上「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並改為「抗爭派立場聲明書」,內文亦加入「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一句。 + +萬德豪續問,「點睛」之處是運用否決權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鄒指「墨落」兩點聲明當然是重點,但重申精要之處在「選民」。李運騰問,即鄒想透過聲明告訴選民他們進入立法會會做的事?鄒說:「我同意㗎。」 + +陳仲衡續說,但看到聲明的選民並不會知道參與者之間達成過的協議,根本不存在「失信」,鄒重申「之前協調會議達成咗嘅共識係唔重要嘅……選民根本冇興趣知道嗰4點」,而「墨落理應無悔」一句主要指參選人簽了「墨落」並同意聲明中的兩點,如最後違反承諾就等於「失信於選民」。 + +李運騰指如那是真的,該句便應附在提及兩點聲明的第三段。鄒指因此他曾提過據張可森說法,該句是「過渡句」,「佢話想產生一個承上啟下同畫龍點睛嘅作用」,張一方面想「承上」諷刺戴耀廷「講咗嘅嘢唔算數」,另一方面想「啟下」談及兩點聲明,「佢有佢嘅堅持啦。」 + +#### 鄒指草擬聲明時亦考慮該點是否具爭議 指會運用否決權重要亦具爭議 + +鄒在盤問下續指,協調會議4點共識對選民不重要,是因無助展現抗爭意志,但認為辦初選和論壇、及贏輸機制是對參選人重要,至於靈童制他則不太重視。陳慶偉打斷指,認為靈童制對參選人和選民重要,指黃之鋒於九東會議就此爭論,如他投選黃之鋒,也想知道誰是他的 Plan B;陳亦認為贏輸機制對選民重要,舉例若他投票予萬德豪,而萬落敗仍參加正式選舉,他一定不會投選他。陳又主動提到「三投三不投」,指如果贏輸機制不重要,「吳政亨為什麼要花這麼多錢在《蘋果日報》賣廣告?要賣給誰看?《蘋果日報》的目標讀者是誰?是公眾!」 + +鄒說「嗱我初選真係唔識佢(吳政亨)㗎」,又笑着回應,「其實我同意你講嘅嘢,我啱啱已經準備講你啱啱講嘅嘢喇」,被告和旁聽席發笑。鄒並指討論以靈童制抑或排名制作替補機制時,大家都不想被DQ後自己主張的理念無人繼承,舉例如他被DQ,用排名制便會由范國威代表他,但「支持我嘅人未必係會投畀佢范國威嘅」。鄒續指對他而言,靈童制「我覺得係常識嚟㗎喇」,新東亦幾乎無爭拗,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亦已開始使用。 + +鄒又重申,沒有將靈童制寫進「墨落」,是因屬五區共同共識,並指「我喺 set 一個聲明嘅時候,決定咩 point 呢,除咗係覺得能夠展現抗爭意志呢個考慮之外,亦都有具爭議性或者當時未有共識嘅考慮」。陳仲衡問,鄒是指因戴耀廷未能就參與者同意的事項提供聲明簽署,故3人決定就未取得共識的事項發布聲明?鄒說:「呢個真係我哋當時討論個次序。」 + +陳慶偉表示明白,但若然如此為何不在聲明表明:戴耀廷曾提出就已同意的事項簽協議但食言、而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未取得共識的事項,而發起人望邀請人就此簽署。鄒說:「我覺得交代咗喎,你啱啱講嘅嘢都正正係我哋嘅諗法嚟。」陳慶偉問,因此「墨落」是一份補充文件,補充(complement)共同綱領?鄒重申,原本達成的共識是「墨落」的背景,而會運用否決權一點有很大爭議性,他們三人亦覺得重要。 + +#### 鄒不同意「墨落」是嘗試填補戴耀廷留下的空白 + +萬德豪續問到,梁晃維於訪問稱:「既然如果戴教授佢唔希望好似送上一個魔鬼嘅祝福,令到好多人被DQ嘅話,咁就不如我哋作為有意參選人 take up 返嗰個責任,所以就會有呢個聲明書出現」,問是否指因戴耀廷不想簽署文件,故3人發聲明就是承擔製造DQ風險的責任? + +鄒重申,戴稱不想製造「DQ紅書」,故三人決定發起一個自願性質的聲明,讓參選人自行承擔被DQ風險。陳慶偉續問,即3人嘗試填補戴留下的空白(「fill the gap of Benny Tai」,即頂替戴無做的事)?鄒不同意,亦不同意會予聲明讀者此印象。 + +#### 鄒稱草擬「墨落」時將項目分成有共識、及具爭議或暫未有共識 + +鄒盤問下續指,不知道新西和港島有否就否決財案達成共識。萬德豪問他有無興趣知道?鄒說「其實都唔係話咁有興趣」,旁聽發笑。鄒續提到討論草擬「墨落」時,曾將協調會議上討論過的項目分成兩個類別,有如「兩個籃」,一個是「最大公因數」,即已達成共識的事項;另一個是「具爭議性」或「暫時未有共識」的項目。而當時他帶領以新東協調會議為藍本一起討論,並第一時間說明第二次新東會議的爭拗,將否決預算案「揼咗落去具爭議性呢個籃度」。 + +萬德豪追問他不想知道新西和港島會議的事?鄒指因當時主要想梳理兩個籃內有什麼,「既然我搵到喇,咁我哋就冇再進一步去討論,即係份『墨落無悔』趕住出街呀。」鄒並指,其後找出辦初選等4點共識,放進有共識一籃。至於就「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一點,則放進「暫時未有共識」一籃。 + +#### 鄒稱出線人數未達共識 故停止選舉工程一點寫得較「籠統」 + +鄒解釋,雖然這點在新東無爭議,但梁晃維當時提到港島「好煩好複雜」,出線人數未傾好、「又無啦啦話有四票」;張可森則稱九西連目標議席亦未傾好,亦有區指要「n(目標議席)+1」或「n+2」,故他們終將該點聲明「寫得籠統少少」,讓其他區參選人未來仍有一個商討的空間。他們亦認為該點「幾重要」,因是保障政治素人,故也放進「墨落無悔」。 + +惟陳慶偉指,如這是鄒的關注,聲明卻無提及出線名單數目、或該數目如何決定。鄒同意沒寫明,解釋因當時有數個區連出線人數和目標議席都未達共識,故只寫上「可得議席範圍」;亦因有選區會於初選後再討論出線名單,遂故意無寫上棄選的時間點,以讓簽署人跟從該區得出的結果。鄒又強調,棄選機制是初選邏輯,亦保障本土政治素人,「可能因為我哋三個都係政治素人,我哋睇到個重要性。」 + +陳慶偉指他明白該點精神如「三投三不投」,及對素人的重要性,但再指如鄒關注出線名單數,為何不在聲明寫明,又指三人當時應在想戴耀廷遺漏了一個重要的事項,「重要到認為你們要填補空白!」鄒回應,認為各區協調會議並非沒有處理棄選機制,而在可見的未來亦不是會沒有共識,他認為聲明已清晰交代,至於法官指議席數目不清晰、沒有寫明「6 6 4 4 3」,「係因為其他區都仲傾緊吖嘛」。 + +陳慶偉指,控方的立場就是,這兩點其實就是參與者達成最重要的共識,所以鄒家成3人才決定將這兩點放進「墨落」,但鄒說有關目標議席未有共識,故是測試鄒的邏輯,問鄒是否明白,惟鄒搖頭,亦指沒有要再解釋的事項。 + +#### 鄒稱「墨落無悔」非「35+計劃」參選人共識 + +而就鄒早前稱「墨落無悔」與「35+計劃」無關,萬問若然如此,鄒實可自己發表聲明,無需叫其他人簽署一份聯合聲明?鄒回應:「我係可以有呢個選項,但我冇選擇呢個選項。」 + +萬指鄒沒有這樣做,是因為想集結其他人一同在立會過半後否決財政預算案?鄒望着萬說:「萬專員,我哋之間係唔係有咩誤會呀?」引來哄堂大笑,鄒續說「唔同意」。萬再問,「墨落無悔」的內容,是否「35+計劃」參選人達成的共識?鄒說「不是」。 + +![image04](https://i.imgur.com/eK1GiEa.png) +▲ 鄒家成(資料圖片) + + +![image05](https://i.imgur.com/cfylutv.png) +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1日)踏入審訊第104天。鄒家成繼續接受盤問,表示五大訴求中最重視雙普選,但若政府回應除雙普選以外的四個訴求,他也會接受,指爭取訴求需要長時間、五大訴求並非一步登天:「袋住先啦!爭取雙普選真係唔係一時三刻做到。」控方質疑鄒是「妥協」,鄒不同意,並指若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只是給予「甜頭」來「氹」議員投贊成票,此情況下投贊成才屬妥協;但在這情況下,他仍會對預算案投反對票,強調「有回應(五大訴求)先至有得傾」,亦同意張可森稱「抗爭就係不容妥協嘅藝術」。 + +鄒今完成6日作供,步入囚室前頻頻向旁聽和律師席抱拳致謝。新東餘下3名被告林卓廷、梁國雄及柯耀林均不出庭作供,柯耀林一方將傳召一名辯方證人。 + +#### 張可森曾發文稱新西與會者同意會運用否決權 鄒指沒看過 + +鄒家成繼續接受盤問。他在盤問下同意,知道張可森和梁晃維有 Facebook,但「未 friend 到成日睇」,對他們有關初選的帖文也未必有興趣。控方續展示張可森6月11日、即「墨落」發布後翌日的帖文,提到與鄒和梁晃維一同發起「墨落」,及新西協調會議上所有人都逐一表明,同意「會運用立法會權員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要求政府落實五大訴求」。鄒指沒有看過該帖文,亦無獲張告知,他亦無出席過新西協調會議。 + +#### 鄒稱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才「有得傾」、即使有「甜頭」亦不妥協 + +而就張可森於3名發起人的訪問提及,「香港而家討論緊嘅唔係政治,唔係咩妥協嘅藝術,唔係開天殺價、落地還錢,唔係我哋一開始話攬炒,然後佢回一回價我哋又唔攬炒」,鄒指理解張意思是不會看到預算案「派吓錢、或者講吓起醫院咁樣」就會「妥協」。萬德豪指張意思是3人一開始就想「攬炒」?鄒指應無此意思,張亦無向他解釋過如何看「攬炒」。 + +控方續引張提及,「我哋香港而家討論緊嘅係抗爭,即係如果政治係妥協嘅藝術,抗爭就係不容妥協嘅藝術」,鄒同意其說法。萬追問,即不會妥協、不會談判(negotiate)?鄒說要視乎如何看「妥協」,並指理解張可森稱不容妥協意思是,如果政府在財政預算案可能「畀咗啲甜頭」予立法會議員或民眾、但不回應五大訴求,「我都係投反對票㗎喇」;而「除非你回應咗五大訴求啦、除非你喺 budget 度畀我睇到你有回應啦,有回應先至有得傾囉」,鄒亦同意張的看法。 + +#### 被問若只回應部分訴求會否談判 鄒稱視乎政府是否「有心推動」 + +萬問,而即使政府只回應一個或兩個訴求,鄒亦會同意與政府談判?鄒指,「最重要係睇政府個態度係咪有心去推動」,指看過財政預算案、與政府官員有對話,「傾完之後其實你都大概有個了解㗎喇,呢個過程我覺得都係一個談判過程。」鄒又指,如果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用其他方法「氹啲立法會議員去投贊成票」,此情況下投贊成便屬「妥協」,故張稱「抗爭係不容妥協」,是指「爭取五大訴求係唔可以妥協」。 + +萬指,但如果政府無回應雙普選,鄒會滿意嗎?鄒承認五大訴求中最重視爭取雙普選,但「真係要好整體睇吓政府如何回應」,亦「真係好難逐個逐個訴求抽走再問我點樣睇」。鄒又指要視乎回應時間:「我假設去到十年之後,其實啲示威者都坐完監咁濟㗎喇,咁要求政府釋放示威者仲有冇意義呢?所以其實係好複雜㗎答呢條問題」,並指除了政府已回應的兩個訴求(撤回逃犯條例和6.12暴動定性),餘下三個訴求中(釋放所有示威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雙普選)「雙普選係應該要堅持到底嘅」。 + +#### 鄒稱若政府僅不回應雙普選會「袋住先」 控方質疑屬「妥協」惟鄒否認 + +萬德豪續問,如果在2021年預算案,政府願回應除雙普選以外的四個訴求,鄒會滿意嗎?鄒說:「我會呀。」萬追問:「你會?你會接受?」鄒再說「我會呀」,指「因為爭取訴求係需要長時間」,重申爭取五大訴求「唔係要一步登天,背後更重要嘅精神係,一種鍥而不捨、繼續爭取嘅精神,所以要逐步逐步嚟」。 + +萬追問,即使對鄒來說,雙普選是最重要的訴求?鄒笑言:「袋住先啦!」多人發笑,鄒續說:「爭取雙普選真係唔係一時三刻做到嘅,要搞諮詢都要時間。」法官李運騰續指,但由當選至政府翌年發表預算案,只有很短、以月計的時間,鄒同意。萬續問,那鄒認為他所說的是妥協嗎?鄒再重申:「我唔同意喎,因為我爭取緊五大訴求吖嘛。」 + +萬續引張可森提及:「當你簽咗呢張嘢(「墨落無悔」)應承咗嘅時候,你絕對唔可以反悔,唔可以話我哋政治就係妥協㗎嘞,所以我哋一開始開個價咁高希望可以落返嚟」,惟鄒說:「佢冇講爭取五大訴求要一步登天喎,Mr. Man。」萬再問,那鄒曾否告知選民他不是要一步登天?鄒指沒有,指他甚少與選民就五大訴求溝通,他在初選期間「主要都係宣揚香港民族理念」。 + +#### 鄒重申運用否決權無達共識 「墨落無悔」並非「重申」立場 + +控方亦再質疑「墨落無悔」是協調會議共識。就3名發起人在6月19日向組織者發出的訊息,提到當時共39位以上參與者以個人或政黨名義簽署,並指「初選原設共同綱領,有意以『運用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之基本法賦予的立法會權力,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的素人以及政黨因此共同目標而集結」。萬德豪問「共同目標」是否否決預算案。鄒指應是按「墨落」的結果理解,即有39人因為「墨落」的第一點聲明而「集結」簽署。 + +萬亦指訊息提到「初選原設共同綱領」,鄒解釋是指協調會議原本有討論過否決權議題,但中間有些拗撬,最後有39個人或政黨同意。法官陳仲衡指,但似乎整段也是談及戴耀廷記者會稱毋須簽協議之前的事,鄒不同意,指「如果唔係唔會出到『墨落無悔』39個人嘅結果出嚟啦」。 + +萬續問,而訊息提到「在戴教授決定參與者毋須簽署共同綱領後,雖然大部份參與者有簽署『抗爭派立場聲明書』重申自己堅定的立場」,故「墨落」是「重申」運用否決權的立場?鄒問控方是否指參與者原本一直同意會運用否決權一點,而他們有「墨落」後簽署,故是「重申」立場,萬同意。鄒說:「我只能夠講,我個人上,我由持至終都係支持嘅」,而他不是代表其他簽署者。 + +#### 鄒稱不獲發新東協議文件、「癱瘓議會」不包括解散立會 + +鄒續確認,就「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文件,「冇發過畀我。」萬續問鄒是否沒有反對協議內容,惟法官陳慶偉指鄒沒收過文件。萬指這是控方案情,林卓廷說「吓」。李運騰續指若證人已否認,控方沒有基礎繼續提問,但引文件提及首7張名單參與官方選舉,問是否有達成共識,鄒同意。 + +而就鄒家成於新東初選民間論壇提到,每個代議士都應有心理準備「用任何手段,癱瘓每一個議會嘅進行」,鄒指不包括解散立法會。萬續指,而鄒當時知道否決預算案,特首可解散立法會?鄒說:「《基本法》係咁寫,」 + +控方最後指出案情,指鄒家成與其他被告串謀取得立法會主導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使特首或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並意圖顛覆國家政權,鄒表示不同意。 + +#### 鄒作供完畢 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不出庭作供 + +控方表示盤問完結,大律師陳世傑指沒有覆問,亦不會傳召證人,辯方案情完結。鄒完成6日作供,在懲教陪同下步回被告欄,一度向旁聽席微笑戚眉。 +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及代表梁國雄的大律師黃宇逸其後分別表示,林卓廷和梁國雄均選擇不作供亦沒有證人。代表柯耀林的大律師唐樂山則指,柯選擇不作供,但會傳召一名事實證人,意味新東案情將完結。法官李運騰笑指:「我必須說這星期的尾聲有些驚喜(surprises)。」案件押至下周一(11日)續審,除柯耀林外,尚餘參選超區的李予信和衞生服務界余慧明未開展辯方案情。 + +散庭時,鄒不住向旁聽親友揮手,又指向自己做睡覺手勢,步入囚室時又不停雙手抱拳作揖,向旁聽人士和律師道謝。 + +--- + +案件編號: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