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95ef13770a271c5ca6aad2fda29ec03653298cfb Mon Sep 17 00:00:00 2001 From: theagora Date: Tue, 2 Jan 2024 03:18:32 +0000 Subject: [PATCH] 0x24 Add _columns posts, Jan.02 --- ...individuals-subjecthood-in-the-ai-times.md | 81 ++++++++++ ...2023-11-14-is-the-schrodingers-cat-dead.md | 43 ++++++ ...asty-wang-anshi-3-autocratic-governance.md | 110 ++++++++++++++ ...democrat-case-of-primary-elections-wk30.md | 138 ++++++++++++++++++ 4 files changed, 372 insertions(+) create mode 100644 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1-individuals-subjecthood-in-the-ai-times.md create mode 100644 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4-is-the-schrodingers-cat-dead.md create mode 100644 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9-understand-the-song-dynasty-wang-anshi-3-autocratic-governance.md create mode 100644 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2-17-trial-for-47-hk-democrat-case-of-primary-elections-wk30.md diff --git a/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1-individuals-subjecthood-in-the-ai-times.md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1-individuals-subjecthood-in-the-ai-times.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0..20e1ed09 --- /dev/null +++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1-individuals-subjecthood-in-the-ai-times.md @@ -0,0 +1,81 @@ +--- +layout: post +title : "人工智能时代里的个人主体性" +author: "李BOBO" +date : 2023-11-11 12:00:00 +0800 +image : https://i.imgur.com/uNkWhQR.png +#image_caption: "" +description: "" +--- + +主体性,是一个人对自己有系统性的认知: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要做什么;知道自己通向哪里,未来会长成什么... + + + +前几天看了OpenAI的发布会,让我印象最深的是GPT里生长出了GPTs,进一步地降低了人类进行创造的技术门槛。 + +通常,当我们要去实现一个事情的时候,得先要有一个想法,然后再把这个想法通过技术手段去落地实现。如果你个人不具备这样的技术,那么就需要把想法变成可以精准传递的信息,以文字或者视听的方式传递给技术人员,委托他进行想法的实现。 + +GPTs的历史意义在于它进一步降低了人类进行创造的技术门槛,让创造者只要有想法,并且能清楚表达就可以了,虽然目前还只是链接了OpenAI自己的技术池子,但是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形成一个【技术互联的网络】,可以让每个人的想法更精准地和落地技术做匹配。 + +这是一种万物生长的感觉。 + +我们不只是可以在网络上创作文字,图片,影像等内容,而是我们开始可以在网络上非常轻易地创造产品/解决方案。 + +![image01](https://i.imgur.com/u3zKX2V.png) + +国外的这种生命力对比我在国内的感受,有点像雨林和沙漠。 + +之前沙漠有沙漠的生态,雨林有雨林的生态,去过雨林的人回到沙漠会感到不适,要做沙漠的生态恢复也只能是吭哧吭哧地一个点一个点地来恢复。 + +但是现在人工智能的发展给我的感受就像是沙漠里开始下起连绵不断的大雨,更多的种子开始生根发芽。 + +对于种子而言,这是一个好的事情,但是对于想要维持沙漠化的人而言,可能会是越来越大的挑战。 + +人工智能给那些最富想象力,创造力的人降低了技术门槛,未来自然也会有更多想象会落地实现。 + +换个角度,世界对于“创造力”的需求权重,又进一步加重了。 + +![image02](https://i.imgur.com/PhSC6FU.png) + +虽然世界往更丰富的那个方向又更进了一步,但是它对于个人的意义确是循序渐进的。 + +之前经常有听到一种声音,说是不想待在单位里面过那种“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沙漠确实会有些无聊。 + +但是与沙漠生活相对应的雨林生活,虽然更丰富,其实也更复杂。 + +如果你是一个消费者,那么雨林可以给你提供更多的物种,更多的体验,更多的资源...但是如果你要在雨林里生活,可能需要解决更多的问题和困难,需要你拥有适应雨林生活的更强的自主性。 + +在沙漠里生活久了的人,一下子进入雨林的环境想要生活的话,也并不是那么容易。 + +人工智能的发展,让整个世界往更加多样化的方向去发展,对个人而言,世界的丰富随之而来,但同时也可能会因为眼花缭乱的变化让人陷入迷失迷茫,陷入绚丽的旋涡无法自拔。 + +所以,要在雨林生活,每个人首先需要准备好一个心里的种子,通过它来链接和世界的关系,找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位置。 + +![image03](https://i.imgur.com/Ppj1p41.png) + +对于上述“种子”的解释有很多,用浅表的话叫做“想法”,你要有自己的想法,去做一些自己的事情; + +用更学术的角度去解释,叫做【主体性】。 + +当一个人有了自己的【主体性】之后,他就会生成自己独特的看待世界的视角,因此,外部眼花缭乱的信息在他的眼里就有了秩序,可以被编织成有序的成果。 + +当一个人有了自己的【主体性】之后,外部环境的丰富对于他而言就是取之不竭的养分,而不是撕扯注意力的不相关的干扰。 + +当一个人有自己的【主体性】之后,他才能够生成自己的节奏,安定地往前走。 + +但是,这个【主体性】的形成却并没有那么容易。 + +回顾过往,可能热闹追了很多, + +但是.... + +回顾自己的时候... + +你知道自己是谁了吗? + +... + +以上。 + + \ No newline at end of file diff --git a/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4-is-the-schrodingers-cat-dead.md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4-is-the-schrodingers-cat-dead.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0..b4052e47 --- /dev/null +++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4-is-the-schrodingers-cat-dead.md @@ -0,0 +1,43 @@ +--- +layout: post +title : "薛定諤的貓死了沒?" +author: "江世威" +date : 2023-11-14 12:00:00 +0800 +image : https://i.imgur.com/orFZ21P.jpg +#image_caption: "" +description: "一個關於悖論與觀察的系統論觀點" +--- + +### 那隻生死不明的貓依然生死不明 + + + +薛定諤貓(Schrödinger’s cat)原先是為了回應量子力學的假定而被設計的思想實驗,即觀察是如何使量子的疊加態蹋縮成明確態?也就是箱子裡那隻要死不活的貓是怎麼在打開箱子的一瞬間變成是生或死的其中一種狀態?在哥本哈根解釋裡(Copenhagen interpretation),發生在微觀系統的觀察(測量)會使得兩個相悖的狀態傾向於其中一者,而薛定諤的問題是,觀察如何造成這一現象?關於這一點哥本哈根解釋並沒有提出充分的說明。 + +本文的重點不是要從薛定諤的實驗去談論物理學的問題,而是藉由他的提問重新審視「觀察」和「悖論」的現象。由德國社會學家尼古拉斯魯曼(Niklas Luhmann)提出的系統論對此提供了另一種有趣的解法,觀察沒有造成蹋縮,或者更準確的說,觀察並沒有「直接」的決定貓的生死。觀察者的觀察只能影響到觀察的結果而不是箱子裡的貓,但一旦觀察改變,箱子裡的環境也會相應的發生變化。箱子內外是兩個封閉的系統,在兩者之間不會發生「輸入—輸出」的過程,沒有任何事物會在內外往返,箱子外的觀察無法觸及或跨越到箱子內部,反之亦然。但當箱子被打開,內外的界線發生了變動,箱子內部和外部的系統都會從自身感知到變化進而自我改變。也就是說只有對箱子外的觀察者而言,箱子裡的貓才是從即生又死的狀態過度到了生或死其中一種結果,但對於箱子內的觀察者來說情況就不是如此。 + +開箱前觀察到的悖論不等於箱子裡的真實情況;開箱後觀察的結果也不是發生在箱子裡的客觀事實。假設開箱後貓咪活著,但原子核可能發生衰變也可能沒有,因為監控器有可能故障而沒有偵測到衰變的發生;如果開箱後貓咪死亡,同樣的原子核也可能衰變或不衰變,系著錘子的支撐杆可能鬆懈致使錘子擊碎裝有毒物的燒瓶。不同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疊加態並沒有隨著箱子的掀開而被確定下來。悖論沒有被消除而是變成了「潛在」,這一點與多世界解釋(the many-worlds interpretation)相似。 + +此外,在箱子打開「之前」與「之後」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觀察,它們之間不存在連續性。因此客觀坍縮理論(objective collapse theory)主張的,箱子裡的貓在箱子打開以前就已經是生或死的其中一種狀態,這一說法在系統論看來不能成立。箱子內部的狀態取決於與當下的觀察之間的關係,只有在箱子打開以前的觀察看來箱子內部才是不確定的;同樣的也只有對箱子打開以後的觀察而言箱子內部才會是確定的狀態。因此我們可以說在「之前」與「之後」是兩只不同的貓咪。 + + +### 觀察的悖論 + +悖論是「觀察/被觀察」這組區別產生的現象,或者可以說它就是這組區別本身。觀察與被觀察的對象不能個別看待,而是應該像量子糾纏一樣視為是一組並存的差異。在薛定諤的實驗裡,貓咪之所以即生又死,是因為箱子的內外界線所形成的不確定性;箱子的遮蔽讓內部的環境變得不可視,為此貓咪才會被觀察者看成是矛盾的存在。但是在箱子打開之後遮蔽就消失了嗎?不然,正如本文開頭所述,開箱後模糊性沒有消失各種可能的狀態依然並存著,箱子揭開後還有另一層「遮蔽」。 + +每一種觀察都有它的「盲點」,為此觀察才得以可能。是遮蔽讓觀察發生,因為箱子製造的不可視的邊界,才讓觀察者把貓咪看成是要死不活的狀態。盲點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在觀察與被觀察的對象之間存在著無法趨近的鴻溝,總是有無法被觀察到的部分、總是有含糊不清的狀態促使觀察進一步的確認。 + +觀察必定有其可視範圍,這也意味著同時有不可視的區域指明觀察的視野所及之處。觀察藉由「可見/不可見」的差異標示出自身。箱子是觀察的目光所及的視野,而觀察者只能看見箱子而無法看到箱子內部,因此觀察的盲點就潛藏在觀察自身之中。觀察者無法看見被他的觀察所排除的其他可能性,然而唯有如此他才能觀看。觀察者所看見的不是客觀的真實,因為總是有被他的觀察遮蔽起來的部分,觀察只能看見可見和不可見的部分之間的差異;觀察者不知道箱子裡的貓咪是生是死,他知道的只有無法看見的箱子「內部」以及他所能看見的箱子「外部」,所以那隻要死不活的貓咪,只是對於內外邊界的描述,而不存在於箱子之內。 + +因此觀察與被觀察者之間無法跨越的差異以一種悖論的方式運作。即生又死的貓咪是觀察者觀察的結果,但它被歸屬在箱子之內;同樣的開箱後看見的活著(或死去)的貓難道不也只是觀察的結果嗎?然而它作為一項事實又被歸給箱子裡的環境。一個事物因此弔詭的即屬於內部又來自於外在,即是客觀又主觀。所以悖論是觀察賴以產生的差異,它是無可避免的必要條件。 + + +### 溝通——「封閉/開放」的系統 + +當一個人向另一個人揮手,我們可能會認為他在向另一人打招呼,似乎在兩者之間有信息從一方傳遞到了另一方。但事實上我們只看見有人揮動手臂,而揮手的人所抱持的動機我們不得而知,而且也只有當我們把揮動手臂這一動作解讀成打招呼時信息才發生,在這之間沒有任何事物在流通。同樣的當我們在與他人交談時,我們只是在「自言自語」,我們無法同理也無法將我們的心意傳達出去,我們僅僅是觀察著外部發生的事件並對自己的觀察結果提出說明。 + +系統論的觀點認為,溝通不是信息的傳遞,相反地是不可傳遞、不可理解;溝通是封閉的系統之間的互相干擾,以及各自在自身的內部對干擾形成解釋。系統論以「系統/環境」這組區別來解釋溝通。系統與環境之間的差異區別了系統的「內/外」,就好比箱子的遮蔽一樣,它界定了內外的狀態、可觀察與不可觀察的範圍。對系統而言環境是它無法掌握的複雜性,同樣的對環境中的其它系統而言前者也是它們的環境(複雜性)。當任意一方發生變動都會引起界線的改變,從而另一方也會相應的產生變化,但它們都無法知道對方是如何變化的。因此系統是即封閉又開放的狀態,系統只能影響自身,然而他作為其它系統的不確定性,影響著其它系統的自我生產。 + +物理學主張悖論只存在於微觀系統而不涉及現實生活的宏觀層面,但在系統論看來社會生活的溝通都充滿著不確定性,都以悖論來維繫著社會的運作。 + + \ No newline at end of file diff --git a/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9-understand-the-song-dynasty-wang-anshi-3-autocratic-governance.md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9-understand-the-song-dynasty-wang-anshi-3-autocratic-governance.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0..3cb7e503 --- /dev/null +++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1-19-understand-the-song-dynasty-wang-anshi-3-autocratic-governance.md @@ -0,0 +1,110 @@ +--- +layout: post +title : "理解宋朝・王安石【3】独行天道" +author: "Ethan" +date : 2023-11-19 12:00:00 +0800 +image : https://i.imgur.com/hTPgKny.png +#image_caption: "" +description: "" +--- + +在变法带来的那么多问题当中,钱荒本身是最容易解释的。 + + + +天下的经济生产总量短期内不会有大变化,所需的流通货币量因此也比较稳定,但青苗钱、免役钱等新增项目都是在原有税收基础上额外加征的项目,国家把这些钱收上去之后存在那里,多到花不掉。据统计,神宗在位十八年,积攒下来留给后任的铜钱超过7100万贯。这个数可能相当于原先全国流通货币总量的一半,已经高于民间市场上实际流通的货币量。 + +原来有钱消费的老百姓,现在囊中羞涩,消费自然减少,商业贸易也就不会景气。经济规模降下去之后,流通货币的总量会进一步减少,连带国库正常的税收也会下降。 + +因为民间经济活力下降,朝廷收上来的钱没地方用,只能拿来和外国贸易。神宗熙宁七年(1074),朝廷开放和外国的铜钱贸易,容许历来严格管制的铜钱自由进出国境。由于铜本身是贵金属,铜币的价值得到各国公认,而北宋又需要外国的各种商品,结果就是铜钱大量外流。这种贸易逆差不仅如长鲸吸水汲取了朝廷的货币,也进一步加剧了民间通货的枯竭。 + +简而言之,朝廷收上来的钱是多了,但并未有效地用于反哺经济。 + +从技术官僚的角度来看,这些问题并非无解。比如今年钱收得多了,那第二年可以少收一点;外贸逆差多了,边境关口的管制可以加严一点。 + +但是在王安石的变法中我们找不到类似的技术微调,只见这些新法都顺着既定路线义无反顾地向前狂奔,快马加鞭,不停加速,绝不回头。 + +整个朝廷失去了自我纠错的机制,这才是变法的核心困境。 + +王安石并非一开始就独断专行,在变法之初,他颇有自我纠错的风度。比如苏辙跟他说青苗法有种种弊端,他觉得颇有道理,就有一个多月都没提此事。 + +只不过人的理性自有其限度,并不能完全洞烛万事万物。自我实现的需求往往压倒理性的思考。后来又有人拿出一套说辞,列举青苗法的种种好处,王安石便又心回意转。毕竟有所变更才符合先王之政,而维持现状并不符合。 + +前面讲过《洪范传》里的王安石,很反对从众。大众的反对越激烈,往往会加强他“真理总在少数人手中”的信念。而既然自己掌握了真理,那当然就不用顾忌悠悠众口,甚至于必须独行天道。不仅“人言不足恤”,就是祖宗法度、天降灾祸,也全都无需敬畏。 + +人类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足以说明,我们虽然似乎逐渐在靠近真理,但没有任何人能掌握绝对真理。王安石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随着变法越来越深入,反对意见越来越多,他必须选择,要么放弃自我实现,选择从众、妥协,要么就得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他很明显选择了后者,而当他把自己放在绝对真理的位置上,就很难再纠错了。 + +为了巩固这种权威,在变法之初,王安石就着手把自己的学说立为官方学说,要求全天下的学校传授自家学说,并要求科举考试以自己的学说作为取士标准。这样一来,所有反对派都别想进入官僚队伍,要听到不同意见就更难了。 + +国家当然需要意识形态,但这个意识形态最好不要是某一个人的学说,最好能拥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赢得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如果以一家之言,违逆天下之意,那就很难持续。 + +王安石的新意识形态受到广泛抵制,而他偏偏自信甚笃,不愿妥协,于是就不得不仰赖于奖惩之术。 + +支持变法的官员常常得到越级提拔。比如王的副手吕惠卿、曾布,和政敌苏东坡本是同年进士(嘉祐二年,1057),变法后短短几年,前两人就升到正三品的翰林学士,后来还各自晋升到宰执级别的高位。而同时期的东坡则被赶去杭州担任通判,只是杭州长官的一个副手。后来因为诗歌里对变法有所不满,他还几乎被判死罪。 + +司马光说王安石“进擢不次,大不厌众心”,指的就是这种现象。不按既定的规则来提拔,大多数人当然不满意。 + +任用提拔的明显倾向性,使那些带有投机心理的官员主动迎合王安石的意愿,帮他推行新法,因为这样他们就能得到更多的奖励。他们推行新法并非基于理念认同,只是追求利益。这批人一旦得到重用,他们在执政中就会比普通官员更肆无忌惮地追求利益、鱼肉百姓。 + +就说吕惠卿,他后来因为向民间大户借了4000多贯钱买地、又利用公务员帮忙收租,被弹劾并赶出朝廷。当他得势时,不仅对百姓下手,对王安石以及曾布也都下过黑手。被这样亲密的战友背叛,王安石久久不能释怀。 + +选用官员上的这些问题,并未参与变法、但却熟悉哥哥秉性的王安国旁观者清。他直言批评兄长“知人不明,聚敛太急”。 + +其实王安石自己也知道,新法的推行者如果急功近利,变法就不会成功。但提拔了一大批急功近利者的恰恰是他自己。 + +造成上述悖论的,是奖惩这种手段的天然局限性。 + +20世纪前、中叶,现代心理学的一大主流思想曾认为可以用奖惩解释所有人类行为。后来大家发现不行,很多事情说不通。比如人对某项事业无条件的喜爱、人们内心的道德感,这都很难用奖惩来解释。司马迁忍受屈辱地写《史记》、居里夫人日以继夜地提炼镭,他们并不是为了拿到什么外在奖励,而是钟意于事业本身。身边的朋友付出时间和精力帮助我们,他们也不觉得这是惩罚,而把这看作人与人交往的意义所在。 + +这种内在的动力很难从奖惩中诞生出来。王安石可以用奖惩让官员们支持新法,但并不能让他们从内心里认同新法。 + +而且滥用奖惩还有一个更大的坏处:这是一条难以回头的单行道。 + +奖励得多,或者惩罚得多,人都会麻木。如果纯用奖励来鼓励人做事,那未来需要不断升级奖励,因为人会把已得的奖励视作理所应当。如果纯用惩罚来约束人的行为,那人们最后会选择不做事、磨洋工,并不会高效率地工作。 + +诸子百家中,最喜欢用奖惩的是法家。商鞅立木取信,用五十金鼓励人搬木头,又用割鼻之刑惩罚违法的太傅,就是在运用奖惩手段治国。韩非讲的更明白,如果大臣无法用奖惩手段来激励,那就还不如赶走他们。 + +但后世之君都认识到,过于滥用奖惩,结果就是向秦帝国一样二世而亡。因为奖励太滥,财政承担不起;而惩罚太严,人们就会选择干脆推翻既存制度。这就是陈胜、吴广起义时说的“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 +和奖惩相比,让人从心底里认同既存秩序,永远是成本更低的手段。所以继秦之后,汉代就开始推崇儒术,务求教化人心。而奖惩的手段,则渐渐被儒生的外袍遮掩。 + +儒也好,法也好,王安石都想要。 + +他既要推广自己的全新儒家学说,又要用奖惩手段让天下走上正道,这个目标实在太高了。要做到这一点,需要一个国家权力远比前朝扩张的帝国才能支撑。 + +宋朝在制度上大体承袭唐朝,虽然更为有钱,但国家权力并没有强势地向民间扩张。恰恰相反,宋代朝廷掌握的人口数量要比唐代少得多。而且宋代对人口迁徙也放得更开,废除了唐代的坊市制,允许商户在全城各地开店。整个国家的管制变得宽松,社会经济也从中获得巨大的收益。 + +在这样一个国度,要突然实行一整套扩张国家权力、加强管制的政策组合,社会很难接纳,国家机器自己也很难胜任。强行推动,免不了伤筋动骨。 + +从南宋至清末,主流观点都认为王安石变法直接导致了北宋灭亡。朱熹说“王安石以其学术之误,败国殄民”,明末大儒王夫之更是直接斥他为“小人”、“妄人”,相比之下,司马光批评他“不晓事,又执拗“,已经是大大地客气了。 + +种种说辞,都把锅都甩到一个死人身上,似乎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只是个人能力、品格的问题,仿佛换个人大宋朝就能改头换面得到新生了。这实在荒谬得紧。 + +实际上,国家权力扩张是北宋中期的必然,王安石的学说受到天下人的推崇,本身就是历史选择的结果。那个时代的很多人,就是渴望一个更为宏大的理论,来指导建设更美好的世间。他们对未来的期待压倒了对人类自身有限性的警惕。 + +国家机器一开始还不熟悉新情况,但很快就发现新法能扩张自己的权力,而且国家本身的经济基础确实也能支持这种扩张,于是慢慢开始适应。好大喜功的宋徽宗甚至一改历任先皇的俭朴作风,把新法接过来又添上种种花样,宰相蔡京更是提出“丰亨豫大”之说,于是铺张花钱、拼命铸钱成为常态,这都是王安石变法的自然延续。最终结果就是财政失序、货币通胀,迎来亡国灾祸。 + +也正是因此,在传统儒学话语中,“变法”被严重地污名化,似乎一切皆不可变,变就是大逆不道。实际上只有失败的才被称为“变法”,比如王安石变法、戊戌变法,而类似明朝“一条鞭法”、清朝“摊丁入亩”这样的成功改革,就属于是“圣政”,不会和“变法”这两个脏字沾一点边。 + +一个时代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和当时国家权力变动的趋势有很强相关性。封建帝国时期,国家权力长期保持稳定,因而总体否定变法。到清末遭逢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不得不推行改革,王安石便重新得到肯定。戊戌变法的主导者之一梁启超后来专门写了本《王安石传》,为变法张目。几十年后的“评法批儒”,个中线索也大体类似。 + +“变”是社会的常态,法也需要与时俱进,这点毋庸讳言。只不过,若变法的基础只是某一个人的独门学说,整个变法只是一个人在那里“独行天道”,那风险就非常大。 + +“得君行道”是很多读书人的志向,仿佛皇帝信赖我的学说、实践我的学说,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当事人很少设想,“我”当然是快乐了,可有多少人会因为“我”的思维局限、考量不周而身陷苦厄。 + +个人再雄才大略、思维再缜密,终究不可能面面俱到。尤其在AI面前,人类智力的种种局限更是充分彰显。有鉴于此,个体的学说必须经由众人充分审视、纠错,才能趋于完善。而这种审视与纠错的机制必须要超脱党争的你死我活才能成立,必须有某种超越立场的共识作为前提。如此,政策改革才能逐步为多数人所认可,而一旦有了这种认可,也就不用再多施加额外的奖惩了。 + +整个宋代思想史,其实就是在强调礼法的旧儒学解体的背景下,新生儒学流派互相竞争、淘汰并最后形成新共识的过程。 + +这个新共识究竟怎生模样、利弊如何,后面会有系列篇章逐步展开。此处且先说回本篇开头的韶州永通监。 + +因为反对变法,苏东坡被贬窜岭南,在绍圣元年(1094)路过这里。此时王安石离开朝廷已近二十年,去世也有八年。永通监仿佛在呼应这个大人物的离开,产量断崖式下降。 + +年近六十的东坡见到这个结果,不由感慨:“此山出宝以自贼,地脉已断天应悭。” + +王安石如同大宋这座矿山里的珍宝,他的学说问世之后却反而掏空了整个帝国。这大概是天意吝啬,在嘲弄人类的贪婪和虚妄吧。 + +![image1](https://i.imgur.com/I6hCENg.jpg) +▲ 故宫南薰殿旧藏《历代圣贤名人像册》之王安石像 + + \ No newline at end of file diff --git a/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2-17-trial-for-47-hk-democrat-case-of-primary-elections-wk30.md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2-17-trial-for-47-hk-democrat-case-of-primary-elections-wk30.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0..b95e56cb --- /dev/null +++ b/_collections/_columns/2023-12-17-trial-for-47-hk-democrat-case-of-primary-elections-wk30.md @@ -0,0 +1,138 @@ +--- +layout: post +title : "香港民主派47人初選案審訊第卅周" +author: "《獨媒》" +date : 2023-12-17 12:00:00 +0800 +image : https://i.imgur.com/T5tctBg.png +#image_caption: "" +description: "" +--- + +#### 3天結案陳詞整理︱控辯雙方爭議什麼?辯方如何力陳被告應判無罪? + + +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經歷118天審訊,終在本月初完成結案陳詞,正式審結。法官料3至4個月後裁決,意味屆時連同已認罪被告,案中32人已至少還柙逾3年。歷時3日的結案陳詞,控辯雙方就控罪的詮釋作法律爭議,辯方亦就案情作出總結,力陳被告應判無罪。 + +本案指控被告串謀「以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立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 +辯方爭議,「其他非法手段」應只涵蓋武力相關手段及限於刑事罪行,而否決預算案致特首辭職是《基本法》訂明的機制、法例亦無明文禁止無差別否決,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並不構成「非法手段」;控方則認為「非法手段」不限於武力相關手段、亦不限於刑事罪行,指被告濫用《基本法》下的議員職權、違反職責已屬「非法」。 + +各被告也就案情作總結,其中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指兩人從無提倡顛覆政府機關或推翻憲制秩序,只是尋求向政權問責、追求《基本法》承諾的雙普選,「那不可能是顛覆」。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亦指,議員只是向選民問責,議員投票不是法律問題、是政治問題,法庭不應干預;又指本案案情在任何其他普通法管轄區均不會構成顛覆,而是被視為「尋常政治」,惟政府不能接受民主派過半,控方是將政治問題變成刑事罪行問題。 + +![image01](https://i.imgur.com/OGUzaZu.jpg) + + +### 辯方:否決預算案為《基本法》容許、不構成「非法手段」 + +是次結案陳詞包括法律和事實爭議,前者涉及控辯雙方對控罪的法律詮釋。47人被控《國安法》第22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文列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屬犯罪。而本案的控罪正列明,各被告是「以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串謀取得立會過半後濫用議員職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 +雙方法律爭議的焦點,落在如何理解「非法手段」,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即不顧議案內容及優劣否決)是否構成「非法手段」。辯方立場,是應以「同類原則」(ejusdem generis)詮釋條文,「其他非法手段」所指手段應與前述的「武力」手段類別相近,只是指涉「實質脅迫與強迫(physical coercion and compulsion)」的行為,亦應限於「刑事罪行」,否則控罪範圍會太闊。 + +辯方亦認為否決預算案是憲制權力,指《基本法》第50至52條已預想否決預算案的情況和應對(即立法會拒通過預算案後特首可解散立會,如重選的立法會仍拒通過同一預算案特首須辭職),當中無人可以迫特首解散立法會及下台,政府亦可申請臨時撥款繼續運作,難以想像條文會被視為「空前憲政危機」和「政治不穩」。辯方又引基本法起草委員譚耀宗指,條文原意是讓選民決定特首或議會哪方合理,反問如法例容許,又怎會構成阻撓和破壞政府履行職能?並指若被告只是做《基本法》所容許的事,不大可能是意圖顛覆國家政權,難以理解為何《基本法》訂明的機制會是「非法」。 + +法官一度問,如有人用電腦病毒攻擊政府系統令政府機關無法運作,是否不涉「非法手段」,辯方同意,但指這或涉「恐怖活動」罪,而即使《國安法》或出現漏洞,也應由立法機關而非法庭去填補。法官亦關注,《國安法》由中央草擬,為何辯方認為「同類原則」的普通法原則適用?辯方則引終院案例指《國安法》須與本港法律並行。 + +![image02](https://i.imgur.com/GPixpUl.jpg) +▲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 + + +### 控方:被告濫用議員職權、違反職責已屬「非法手段」 + +不過控方就認為,《國安法》原意是防範任何危害國安的行為,而今時今日對抗政權不一定需要暴力,散播謠言也能對政權造成影響、人們可利用社交媒體危害國安,若狹窄詮釋控罪定義是不合理、有違立法原意。 + +控方強調,「非法手段」不限與武力相關、亦不限於刑事罪行,當中「非法」涉兩個層次,其一是被告干犯發假誓或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刑事罪行」;若法庭不接納,亦可考慮被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是濫用議員職權和違反職責,沒有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違反《基本法》核心原則,雖不構成刑事罪行,但同屬「非法」。控方亦認為,毋須證明被告知道其行為是非法也可入罪,誤解法律並不構成抗辯理由。 + + +### 辯方:法例無禁止無差別否決、議員向選民問責法庭不應干預 + +辯方大律師陳世傑質疑,控方就「非法手段」的詮釋「無邊無際」,沒有案例和法例支持,只是以《國安法》作為「尚方寶劍」。大律師馬維騉亦反駁,違反職責本身不能構成「非法」,而且法例無明文規定議員不可以不根據議案優劣否決議案,控方亦須另外證明被告有顛覆國家的意圖才能入罪。大律師關文渭強調,被告否決目的是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若他們審視預算案後發現沒有五大訴求的內容而否決,也不能說他們沒有審視當中內容。 + +大律師Trevor Beel指,被告應知道其行為將構成刑事罪行才能入罪,但《國安法》條文含糊,無訂明何謂「非法手段」和「顛覆」等,被告無從得知。他也強調,《基本法》無規定議員應如何投票和說明何謂濫權,而議員只是向選民問責,議員投票不是法律問題、是政治問題,不應由法庭裁定他們有否恰當履行職責。 + +![image03](https://i.imgur.com/y75vOMp.jpg) + + +### 辯方指被告僅追求《基本法》所承諾雙普選 不可能是顛覆 + +針對各個被告的案情,控方採納書面陳詞,劉偉聰、施德來及彭卓棋沒有口頭補充,其他12名被告的代表則一一陳詞。 + +就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政亨,辯方指他只是關心如何取得35+,不關心取得35+後的事,他最多只是戴耀廷的「粉絲」、熱心提供協助,但戴反應較冷淡。辯方又指,最多只能說吳和戴對取得35+的重要性意見一致,但二人無討論過否決預算案和勝選者入立會後會做什麼,即使有協議也不是本案指控的協議。 + +至於參選衞生服務界的余慧明,辯方指她雖表明有意否決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但她一直獨自行事,無參與任何協調會議、無與他人討論和協議一起否決。余亦表明與政府有談判空間,否決預算案只是談判策略,她明白五大訴求不能全部即時實現,若政府未能提供普選時間表才會否決。 + +代表二人的大律師石書銘又指,控方證人區諾軒也認同「35+計劃」是香港爭取雙普選之路的一部分,而案發時香港已回歸23年,按照《基本法》承諾爭取普選之路也已持續23年,兩人從無提倡流血衝突、顛覆政府機關或推翻憲制秩序,只是信賴回歸時的「莊嚴承諾」、相信香港的制度,尋求向政權問責、根據憲制帶來政策改變、追求《基本法》承諾的雙普選,「那不可能是顛覆」、「那不應是顛覆」。 + +![image04](https://i.imgur.com/iTjDuFZ.jpg) +▲ 有份發起醫護罷工的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資料圖片) + + +### 何桂藍料被DQ不可能意圖參與串謀、鄒家成發起「墨落無悔」非協議 + +就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辯方指她認為民主派取得35+是不可能,亦早料自己會被DQ,她參加初選只是想取得最大票數,無意圖做出她根本知道不可能的行為(即取得35+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特首解散立法會及下台)。辯方亦指何並非要無差別否決,而是望審核預算案,即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但預算案審核制度有不公,她仍會投反對;而何無與他人達成協議否決,簽署「墨落無悔」只是個人對聲明的回應,讓選民看到她敢於運用《基本法》權力。 + +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亦強調,本案與其他串謀不同,整個串謀公開進行,因無人相信他們當時所做的是違法,何亦曾說從無想過「撳個反對掣」也會被捕。Beel又指,本案純粹關乎被告對政府的挑戰,因中央不能接受民主派取得立會過半,質疑控方將政治問題變成刑事罪行問題,但本案案情在任何其他普通法管轄區均不會構成顛覆,而是被視為「尋常政治」。 + +![image05](https://i.imgur.com/33Icx1N.jpg) +▲ 何桂藍(資料圖片) + +至於發起「墨落無悔」的鄒家成,辯方指他僅表達對戴耀廷毋須簽協議的失望,但聲明無提到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亦絕非協議,即使他與另兩名發起人有協議,也非本案所指的協議。鄒亦從無意圖推翻中國政府和癱瘓立法會,並認為特首下台沒有意義。 + + +### 鄭達鴻會審視議案優劣投票、梁國雄因無全民退保否決財案 + +代表前公民黨鄭達鴻和社民連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同指二人均認為「35+」不可能,無意圖無差別否決,不可能是串謀的一分子。當中鄭達鴻真誠相信政府是理性及會與議員磋商,他會審視預算案優劣和政府抛出的「橄欖枝」決定如何投票,即使五大訴求不獲回應也可能贊成。 + +而梁國雄沒有簽署「墨落無悔」,過往任議員是因預算案沒有全民退保而否決,而非為了「攬炒」而無差別否決,他與其他人沒有達成否決預算案的協議,亦無意圖顛覆。辯方又指,社民連文章表明不同意「政治攬炒」,而是以「合法合憲」的立法會發揮制衡。 + + +### 林卓廷、黃碧雲、楊雪盈無提否決財案 何啟明簽「墨落無悔」但不代表必否決 + +就民主黨林卓廷和黃碧雲,辯方指二人只是同意參與初選,但政綱無提及否決預算案,亦沒有簽署「墨落無悔」,無足夠證據顯示二人同意無差別否決。就黃碧雲論壇提到「會用盡憲制裡面所有權力同埋手段去爭取五大訴求」,並指如否決預算案能促成此事一定會做,辯方指她當時受壓下仍堅稱有需要時只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與控方指她濫權否決預算案相反。 + +至於前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初選落敗仍報名立法會選舉,辯方指她並非其他候選人指派參選的「靈童」,而是顯示她不按協議自行行事。而楊不關注五大訴求和否決預算案,無提過否決預算案或中央政府,其名字雖出現在「墨落無悔」,但是出現在其他人而非她的個人Facebook,無證據顯示她同意簽署。 + +至於民協何啟明,辯方指他只知道初選目的是爭取立會過半,不包括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亦從無在論壇提及否決預算案。而他簽署「墨落無悔」,是同意向政府施壓要求回應五大訴求,但他理解該權力是可用可不用,不代表一定會否決。 + +而就人民力量陳志全,辯方指他曾任認真盡責的議員8年,望法庭考慮他有良好品格,其證供有可信性。 + +![image06](https://i.imgur.com/evuHuID.jpg) +▲ 何啟明(資料圖片) + + +### 公民黨言行不能歸咎李予信、柯耀林簽「墨落無悔」因不想顯保守 + +至於前公民黨李予信,辯方指他無轉發黨簽署「墨落」的帖文、論壇無提過否決預算案,而他提到否決預算案的選舉單張在《國安法》生效前夕已收回,新單張無再提到否決權。辯方又指,公民黨非本案「共謀者」,不能將黨的言行歸咎李,而李初選落敗後報名港島地區直選並非組織者的協議,認為至少有合理懷疑李於本案控罪時間、即《國安法》生效前,已退出涉案謀劃。 + +至於柯耀林,辯方指他參與初選只是為「試水溫」,其政綱無提及否決預算案,參選宣言提到「暴政」和「惡法」等也只是順應當時政治氣氛的「政治修辭」,他簽「墨落無悔」亦不因同意當中內容,只因其他候選人已簽署,他不想顯得保守。 + +控辯雙方陳詞完畢後,法官表示料約3至4個月後裁決,但因法官李運騰需審理12月18日開審、料審期83天的《蘋果日報》案,法官陳慶偉及陳仲衡亦另有案件處理,故未能作出保證,但一有裁決會盡快通知各方,意味裁決時被告或已還柙逾3年。 + +![image07](https://i.imgur.com/fqQVRwZ.jpg) + +![image08](https://i.imgur.com/hw01rGz.jpg) + +![image09](https://i.imgur.com/K0IK8Lu.jpg) + + +### 首提堂至開審歷時近兩年 16人不認罪受審共118天 + +民主派初選於2020年7月舉行,其後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舉行,47人於2021年1月6日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同年2月28日被要求提早報到,被落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47人於3月1日首度提堂,經歷6次提訊日及多次提堂後於2022年7月正式交付高院,當中共31人認罪,包括組織者戴耀廷和區諾軒,另16人不認罪受審。 + +案件今年2月6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原定審期90天,惟歷時近10個月,至審訊第118天才審結。當中控方案情花了共58日,認罪的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4人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控方亦傳召在新西協調會議拍片的匿名證人X先生作供,及應辯方要求傳召6名警員及1名選舉主任作盤問。 + +其後以6日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及被告申請毋須答辯的中段陳詞,法官裁定該原則不適用於《國安法》前的言行,及所有被告表證成立。辯方案情則用了51日,除吳政亨、楊雪盈、黃碧雲、林卓廷、梁國雄和柯耀林外,其餘10人均出庭作供,吳及柯則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最後以3天完成結案陳詞。 + +![image10](https://i.imgur.com/TL2h7lc.jpg) +▲ 2021年3月1日,47人首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 + +### 34人正還柙逾26至33個月 + +本案不認罪的16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及吳政亨。其中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吳政亨6人不獲准保釋,分別還柙逾26至33個月。 + +認罪的31人,則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伍健偉及林景楠。認罪被告中,僅呂智恆、林景楠和黃子悅獲保釋,惟黃另涉理大衝突案,承認暴動判囚37個月。 + +案件編號:HCCC69/2022 + + \ No newline at end of file